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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萧山区义桥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萧山区义桥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萧山区义桥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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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农村房子宅基证作废了可以卖吗
  20年前我家在村里租了个地皮盖房子开商店,租期十年,因为时间久了而且是在本村租期也没有续,现在已经到期十年了,前几天本村有一户人说这房子25年前是他的老宅子说他有宅基证(20年前那地皮是有他家一半也有我家一半之后那块地皮充公了)现在村里人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私自盖房,我家也想把这块地皮再盖盖,他家人现在说那也有他家的老宅子说我家要盖得给他5万块,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时公积金贷款所偿还银行利息是否应纳入房屋总价计算增值
  可以计入买房成本。

·请问一次性付款为什么拿不到房产证呢?
  下半年在老家买了套商品房,是一次性付款的。之后售楼小姐跟我说房产证还拿不到,要等明年上半年?契税那些都已经交过了!想请问下房地产商他们办房产证是有一些什么程序。。。会不会是在忽悠我们...知道的告诉我下万分感激!纠结啊

·婚姻房产分割,我和我老公2003年结婚
  我和我老公2003年结婚,2005年因工作关系分开,2006年我因无小孩回到重庆治疗,又买了商品房,因买房你下的账款,我在他的单位一起工作,2007年因怀疑他有第三者,而导致分居两地,我在重庆,他在深圳,我提出如果他回到重庆就不离婚,但他以重庆工作低、工作不好找拒绝我,2007年至今都是分居两地,年中有两次回家,我们有婚后共同房产一套,不在户口所在地,他和我

·请问现在小汉房屋坼迁赔偿怎么来算的啊
  我家是楼房200多平方,我想知道它能只多少,就是赔偿了,会不会给我们分修建地呢

·房产纠纷,我结婚7年了现在想离婚
  我结婚7年了现在想离婚,我有一栋底楼,是结婚时做新房买的,但是房照是公公的名字,但结婚时有一个协议说房子是给我的,现在离婚房子该如何分配

·离婚房子问题,我和前夫协议离婚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前夫婚前财产)归孩子所有,孩子由我抚养。离婚后,前夫一直没有将房子过户,而且不支付抚养费。房产证一直由我保管,现在前夫向我索要房产。请问您?。前夫通过法律诉讼,能要回房子吗?2。如果房子过户给了孩子,那末房产的使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归谁(孩?岁由我抚养)?前夫有权居住房子吗?前夫提出保管租金,法律支持吗?

·过户房给儿子或孙儿120平米90年造
  1。含几种税费2。需交多少费用3。健在老人一位4。应具备的材科5。老人身份证与房产证姓同音不同字6。地为划拨地7。儿或孙无第二套房。谢谢

·租赁的土地进行建房,但是突然被拆迁,房东不按照之前的协商进行赔付。
  我去在一个村子租赁了一片土地,用铁皮进行了房屋建设,当时与土地主人签了5的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前段时间这片土地市政府要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就要拆迁。房东就要求我们必须签拆迁同意书,不然他们也无法拿到拆迁款,但是我们签的是5的合同,这样突然把房子拆掉,影响了我的很多事情。所以当时我就请了房东、以及这个村子的党委书记等人一起进行了协商。房东答应按照政府拆迁赔偿的标准

·拆迁房改,你好我想问下我们村旧城改造我这民用房开的小超市证件齐全现在村委说我们这
  你好我想问下我们村旧城改造我这民用房开的小超市证件齐全现在村委说我们这是旧村改造不是商业开发不给更换门市房。我想问下他们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城乡住房,你好,你好,你可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你好,你可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父母去世后公有产权房分配争议
  父母去世后公有产权房分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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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承租经营合作协议
      我们__位同志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__位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关于合作期限及相应事项    1.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若因善


  • ·房产证上加名和更名流程?
          房产证上加名和更名流程状况:          一:有房无贷房产证上加姓名处理流程:          1、带好三证(成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子地点区域的


  • ·夫妻一方私自抵押共有房产,债权人能否取得抵押权?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以名义上登记在自己名下实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他人提供抵押,债权人符合“善意第三人”条件的,取得该财产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


  •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


  •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方案有: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


  •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


  •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


  •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单位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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