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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区刑事辩护律师


  浙江萧山区益农镇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浙江看守所,浙江监狱法律咨询,代理萧山区益农镇刑事辩护案件,为您解决萧山区益农镇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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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朋友跟同学打架用刀将人刺伤住院,他会被判什么刑?
  我的朋友今年冬天满17岁,在学校和同学打架,用刀将人刺伤住院了,可能伤到肠子。他现在被捕在监狱里,对方要求赔偿10万元,我想知道如果通过法律解决最轻的判决是什么?

·看守所关押时限,有3个朋友因故意伤害它人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差不多一年都没判
  有3个朋友因故意伤害它人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差不多一年都没判,请问是怎么一回事

·偷渡罪,我朋友涉嫌组织偷渡罪被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了
  我朋友涉嫌组织偷渡罪被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了,她们公司是做留学咨询的,她是给老板打工的,什么都不知道,请问要负多大的的责任?会判刑吗?要请律师吗?

·盗窃刑事兔37还没放回来是什么回事,还要拘留多久
  如果盗窃刑事拘留37天还没放回来是什么回事,那还要拘留多久

·刑满释放人员有选举权和呗选举权吗
  刑满释放已经有一年多了,该人员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请问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要求对嫌疑人的逮捕时间
  请问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要求对嫌疑人的逮捕时间

·被冤枉嫖娼怎么办,送朋友回家些了几分钟出来就被警察带到刑警队待了2小时才放出来
  送朋友回家些了几分钟出来就被警察带到刑警队待了2小时才放出来

·判刑后可以假释吗,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A酒后漫骂房屋主人B,并私闯民宅被主人捅伤,主人会被判刑吗?
  A与B认识,有感情纠隔请律师指点,谢谢!!

·醉酒打架,构成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验伤后再协商
  构成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验伤后再协商

·刑事拘留,家属被刑事拘留
  家属被刑事拘留,现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没告知我们拘留的原因和期限,也不让家属会见被拘留人,我想知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刑事拘留会被关押多少天?我们作为家属的现在该怎么做?

·车祸刑事附带民事,车祸刑事附带民事
  车祸刑事附带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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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什么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答: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5、人民法院的指定。 什么人可以委托律


  • ·防卫过当的量刑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典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025-84110110]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指出,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1)防卫行为的起因;(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3)防卫过


  • ·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
      1、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   (1)提请减刑的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监狱应当提请减刑。   (2)提请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我国修正制定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体制上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与1979年的刑诉法相比较,现行刑事诉讼法在以下几方面作了修改和补充:(1)申诉的适格成员改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补充了人民法院对申诉重审的具体条件:第一,有新的


  • ·刑罚的执行机关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罚金——→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没收财产——→原审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缓刑


  • ·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


  •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1、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协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但是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伤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单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


  • ·无期徒刑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并不完全一致,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一直很大,因而很有必要加以厘清。综合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通行做法,可以确定如下: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包括:        1、犯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当事人,而是单位犯罪案件中具有相对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当事人即单位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及被害人。单位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的人明显不是被害人,也不是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被告人:其一,单位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的犯罪主体。它既不是单


  • ·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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