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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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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问题补充,像我这种问题我应该找哪个劳动仲裁部门解决?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高
  像我这种问题我应该找哪个劳动仲裁部门解决?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高人指点!

·工伤右眼球破裂未做鉴定对方想私解,需赔偿多少
  建议做个鉴定作为参考再协商赔偿事宜。

·我工伤,我工伤手腕那里小骨头断了大骨头有裂缝大拇指骨折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老板只给
  我工伤手腕那里小骨头断了大骨头有裂缝大拇指骨折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老板只给我报医疗费工资照发我工资才1200一月我上当吗?

·老工伤至今没有待遇怎么办
  我单位现有3名老工伤人员,都已通过鉴定至今没有工伤补偿金,也没有享受工伤待遇,我们怎么办。

·工伤职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无本市人和外地人之分?
  我是一名外来浙江务工人?去因工伤致残六?今保险公司已按浙江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一次性支付表进行了赔?由于原来没有签劳动合?现单位以合同到期拒绝安排工作.我向单位提出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再就业补?但单位说我是外地?享受了保险公司的一次性补偿就不能再享受上两项补偿.究竟这两项补偿有无本市人和外地人之分?我应要求如何补偿?请对这方面熟悉的浙江律师帮帮?希望能快点帮我解?

·弟弟工伤致残,老板逃逸怎么办?
  律师好!我弟弟是2005年7月份在台州一家工厂上班时被电击中,导致二级伤残,无自理能力,老板在弟弟未脱离危险期就不见人了,现在已经6年过去了,也没赔一分钱,我们该怎么办?

·4级工伤,退休后都能享受到什么什么待遇?
  请教各位,现在工伤已经鉴定完?级了,老人双目失明,退休以后都能享受到什么待遇?是不是用人单位应该给予日常护理费?老人原属铁路局-车辆段。先谢谢了!!鉴定上有有明文注解需要护理的字样吗?不是4级就享有护理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想请求劳动仲裁
  可以要求赔偿五个月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关于工伤赔偿,律师你好!今年7月19日我工作时不慎把右跟腱刮断
  律师你好!今年7月19日我工作时不慎把右跟腱刮断,由于小诊所误诊,没当回事,休息2星期去大医院看,后做的手术,当时厂里让我们先交的钱以后报销,后来出院吧所有证件都交给厂里了,到现在12月了还没给予报销,称大市劳保局的给报销。现在我有工伤认定书,厂里也说给报销了,我花了有1W6多,现在还不能工作,厂里说这个月18左右能报销,请问厂方说的是真的还是要推脱呢?如果

·爸爸在七十代受了工伤,伤害程度为重伤,现在要求单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这属于工伤赔偿吗?,我在上班时由于门锁了
  我在上班时由于门锁了,翻墙时摔坏了手腕,这种伤害和操作机器时受到的伤害,在赔偿方面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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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工伤认定中存在的误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既然属于工伤,就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认为本案中洪某死亡与杀牛之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


  • ·仲裁保全担保书
      【格式一】仲裁保全担保书(由申请人自己提供保证)××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8条之规定,我(单位)已向你会提出仲裁保全措施申请,请求你会提交人民法院对被申请单位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       万元(或查封、扣押有关财物)的保全措施,以切实能够保护我单位合法权益的实


  • ·仲裁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省××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市××厂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厂长请求事项:请求冻结被


  • ·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县××路17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于××年


  •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未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犯罪或Υ法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


  •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


  •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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