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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应店街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诸暨应店街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诸暨应店街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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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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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集资房没过户,房主要反悔,我该怎么办
您好,请问我买了一套房子,房本是集资售房,当时卖主是急用钱,经过讨价还价,达成协议,我们是通过中介成交的,现在卖主要反悔,因为当时没过户,请问如果他反悔,我有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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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
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人拿走说修改正式合同。请问他有权更该房子的层数吗?如果要回合同他不予归还,我应该起诉他吗?他这样做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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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拆迁房现在要办房产证,想换成我的名字
父亲的拆迁房现在要办房产证,想换成我的名字,请问去公证的话要什么材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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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我房屋被毁案一到法院(公诉案件)
我房屋被毁案一到法院(公诉案件),在开庭前经双方代理人调解达成协议,对方将赔偿款打到法院,我自行在1个月内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直接由法院支取补偿款,我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我以向法院地叫了撤诉申请),此协议双方各一份交法院一份,法院定于12日审理公诉刑事部分,如果对方在12日前赔偿款不到法院,我可以撤回撤诉申请吗?并对此协议可以反悔吗?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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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探视和房子纠纷问题
因为前夫外遇,我和他协议离婚。协议中孩子归我,没有要他承担抚养费等,他有探视权。可是他在一次接孩子出去玩时造成孩子受伤,但事后不管不问,而且他家人将孩子名下的房产证(他家人出钱购买的)要回去。请问我能否不准他探视孩子,房产证是否能要回来?我能否要他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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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房屋到期通知,律师,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
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到期,由于合作期间,承租方经常拖欠交租等原因,到期后公司不想再租给他,现在要提前发一份不再续租的通知,该如何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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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贷款时和开发商发生的问题
你好,我2016年6月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选择了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房款上浮一个点。约定2016年12月房子封顶即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到年底开发商方面没有联系我,直到今年7月通知我公积金办不了,要全部转成商贷,可是上浮的一个点不返还,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方便的话请回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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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管所去进行房屋评估需要出示施工许可证吗?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房管所做出的房屋评估报告,到房管所去进行房屋评估需要出示施工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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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房产求助,我和老公分居四年多了
我和老公分居四年多了,为了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离婚,这么久了,我么也觉得没啥意义了,我们都同意离婚,可是公公不同意给我房子,我也没有地方住,小孩也要求跟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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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可以过户吗,现在因某些原因
现在因某些原因,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房子由女方所有,但房子名字是男方名字,属共同财产,现男方说不用过户,在协议书上注明,这样可以吗?如果以后女方需要卖,会有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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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
你好,想咨询一下,如果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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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手续费,我买的商品房
我买的商品房,现在要交房了,有一部分款是商贷,交房时开发商要收一项名为抵押手续费,这和理吗,费用:总房款*0.18%。谢谢
浙江诸暨应店街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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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新、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由交换一方向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补偿数额由双方自行议定。2、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公房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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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在出版、制作时与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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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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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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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一个附件。 在查看土地使用合同时要注意: 1、要审查土地的转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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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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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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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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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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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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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物业费不能抵违约金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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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答:房屋月租金=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楼层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半楼月租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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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行为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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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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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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