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尊敬的律
·交通事故,我哥被出租车撞了
我哥被出租车撞了,头部出血有点多,现住院,车主全责,请问有哪些赔尝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责任划分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电动小汽车,电动汽车是否要驾照
电动汽车是否要驾照
·关于厢式面包车的法律规定
您好,请问厢式面包车是不是可以不受时间及地点的限制呢?另外可以客贷两用吗
·怎样证明我不是真正车主,表弟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了车
表弟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了车,而现在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我有责任吗?怎样证明我不是真正车主
·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至使人亡
酒后驾车至使人亡,已关60?法院也没开?该怎么办问题补充:要补充的内容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办案期限.每个阶段是规定多长期限呢,那过了期限不处理会怎么
·交通事故理赔,为躲避从三岔口驶出的车辆和迎面车相撞
为躲避从三岔口驶出的车辆和迎面车相撞,司机死亡,迎面车没有伤亡。但是三岔路口驶出车逃逸,交警没有办法查到这辆车,请问该咋办。
·关于醉酒驾车,你好,你好,我朋友他前两天因醉酒驾车被拘留了,
你好,我朋友他前两天因醉酒驾车被拘留了,请问可不可以保释呢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你好:我妈被车撞伤了
律师你好:我妈被车撞伤了,主要是头部有淤血,左膝盖上有损伤,医药费花了27000,住院27天,现在身体没恢复。现在我们要跟肇事者打官司,现在肇事者说自己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我们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肇事车辆是一辆面包车,只有强保……
浙江桐庐瑶琳镇交通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如何保险最划算?买了汽车就要上保险,而面对众多的保险公司和险种,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要求来投保、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金钱的效率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在正文开始之前,让我们还是先来说几句题外话: 首先,买保险就像买车,当你面对众多保险公司和众多险种
1、车辆保险有些什么险种? 选择险种时有具体要求吗?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它们各自还有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
一、只要一出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率就是20%吗? 此概念是错误的! 在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实行绝对免赔比例,即免赔率,亦即被保险人自已承担责任的比例。 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
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它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的最高限额。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车辆的所有者、承包者、保管者、使用者等利益关系者都可以为车辆购买保险。
营业车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的车辆也属于营业车。 非营业车是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或家庭生活的车辆。
(保监发[2000]16号)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第一部分 基本险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 6 座以下 1,050 2 家庭自用汽车 6 座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递
公司老总张先生前几天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保险还没办理好,停在小区里却被别人给刮花了,问小区的物业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解答: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在法律上取决于张先生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保管合同还是仅为场地使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现场处罚 第二节行政强制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报复陷害罪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浙江桐庐瑶琳镇交通事故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浙江桐庐瑶琳镇交警大队法律咨询,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为您解决交通事故法律纠纷。
浙江桐庐瑶琳镇交通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 |
18667830319![]() ![]() 在线法律咨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