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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工资规章制度,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
  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公司也没和我们说过啊。我们有合同,用工合同。还有我就是顺便问问单位拖两个月发工资对吗?还有这两件事能一起看待吗?谢谢

·关于新劳动法中的病假条例知识
  关于新劳动法中的病假条例知识

·工商部门对个体户侵犯商标权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工商部门对个体户侵犯商标权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问题,我注册的是餐饮商标
  我注册的是餐饮商标,商标名是“郑家向阳炖鸡”,别人开的饭店名是“向阳炖鸡”,这样属于侵权吗?

·该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该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
  该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

·商标侵权?,商店内擅自张贴**商标标志是否商标侵权?
  商店内擅自张贴**商标标志是否商标侵权?

·商标产权,我现在的商标正在注册受理中
  我现在的商标正在注册受理中,外地一家人的商标跟我的一样,也再受理中,该怎么解决?

·您好。购房法律知识,您好
  您好,我想请问现在去买房子,不是现房,还在建设,但是卖房子的说购买就有两种途径付款,一种就是现在一次性付清,另一种就是按揭贷款。请问,国家规定是不是现在都是现房交房后才可以给钱购买的?

·对方侵犯我公司的商标怎么办?
  我公司有一个商标,南京一家公司未经我们同意,擅自在自己的产品上架我们的商标,有点小改动,但能分辨,这属于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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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商标的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的许可使用,是指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人和被许可使用人应当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    订立注册商标使用合同应当有以下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人与被许可使用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址(住所


  •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


  • ·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


  • ·特殊的商标侵权问题
      1,商标的反向假冒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


  • ·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商标。所谓商标,俗称“牌子”,是指企、


  • ·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


  • ·何为“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


  • ·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缴纳途径  (一)直接办理  1、现金。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  2、支票。北京


  • ·何为“商标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依法具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中包括许可权。即商标注册人可以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分离出一部或全部许可给他人使用,双方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因此,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


  • ·如何办理涉及注册商标的协助执行手续?
      一、简要说明  人民法院需要对商标采取保全、强制过户或其他需要商标局协助执行的事项时,应向商标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理方式  1、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2、人民法院将有关书件邮寄至商标局  三、法律书件的准备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请求商标局对商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本条款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它是在经济贸易过程中,由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济主体或个人就商标使用权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由《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在商标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时,也可以适用《经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商标使用


  •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优先权?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提出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二、办理途径  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 ·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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