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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德洋溪街道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浙江建德洋溪街道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浙江建德洋溪街道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建德洋溪街道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建德洋溪街道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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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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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以做过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要求从新鉴定怎么办
交通事故以做过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要求从新鉴定我们不想再折腾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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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保险金,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开,可以补开吗?
报销生育保险金,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开,可以补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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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保障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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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指骨头粉碎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左中指骨头粉碎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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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报销,乐山户籍农民工在成都市新都区**医院(原新都区**卫生院)做手术
乐山户籍农民工在成都市新都区**医院(原新都区**卫生院)做手术,右下肢静脉曲张伴溃疡形成;成都北新医院是一所社保、农合、中保人寿定点综合医院;病人所在地乐山市犍为县舞雩乡。病人到所在地医保处报销未成,理由一:不属二级医院,二:发票是地方税务局监制。请问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具体有哪些?各地方的规定有不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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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江宁装璜,跌断五根肋骨,至今未付一分钱医药费,
在南京江宁装璜,跌断五根肋骨,至今未付一分钱医药费,其它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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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手术,医生给我做人流时打麻醉给我一点都没有睡着医生照样给我做人流痛得我眼泪都
医生给我做人流时打麻醉给我一点都没有睡着医生照样给我做人流痛得我眼泪都流了医生没事的就我忍一会无痛人流不是痛吗为什么我还受这个痛苦啊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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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医药该怎么要,我父亲被一村高**打了
我父亲被一村高**打了,他是我们村的委员,还是质保主任,当时报警了,医药费不给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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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您好!一级伤残
您好!一级伤残,工厂应赔多少钱如何计算赔偿金额此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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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请问我该怎
?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不过我们手头都没有的,现在去想照顾老爸老妈,回宁波老家工作了,并招考到了宁波的事业单位,现在想辞职,但是医院说要么离职,不给档案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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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律师们好``我上问一下`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还有什么`生活补助费`住院停
律师们好``我上问一下`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还有什么`生活补助费`住院停工费`出院停工费`住院护理费`伤残补助金`我想问问是否还享受2011年工伤法的第三十六条`的第二条`六级里说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谢谢大家能及时回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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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后本人提出终止合同,单位如果不答应怎么办?
五级伤残后,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答应该怎么办?
浙江建德洋溪街道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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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维权呢?首先,证据(主要指病历,其它还有相关物证,如药物,血液等)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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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纷,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虽有可能使义务人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但其目的并不在于保护义务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来说,能够行使请求权须具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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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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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某“知道”自身所受损害确切情况的“始点”,是看到有关部门对其所作的鉴定结论的日期。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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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合同撤销权之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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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和药师的处方权
处方权包括开放和监督两方面内容。 依照《办法》的规定,处方权包括医生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药学人员审核、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其中,医生的开方权是第一位的,但药学人员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也很重要,尤其是在药品种类及功能日新月异的今天,这种专业监督对保证处方合理、有效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处方权的主体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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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诊构成医疗事故吗?
被告医院存在的漏诊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的。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行为违反法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医疗行为只要同时具备这4个要件,行为人就应该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其中,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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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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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的不必要的费用,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还需要支付将来所需的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应当与损失相一致。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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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做的是第一时间向医务处提出:一是复印病历;二是封存病历。您在没有封存病历的情况下盲目交涉――您的怀疑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证据;也可能会有您最担心的事情发生——医院会把病历修改的非常“漂亮”。当然复印病历的时候别忘了让医院盖章。通常,您不要心存侥幸——以其他的借口试图蒙蔽医院给您复印病历资料。因为您是第一次,可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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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急救治行为,属医方诊疗权中的紧急诊疗权。那么,本案中使用呼吸机,是医方行使紧急诊疗权的具体方式,其目的是抢救患者生命,保障患者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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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我国目前对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刑事案件中的轻重伤法医鉴定,必须严格对照此标准作出。审查起诉部门的承办人在将案件提起公诉前,一定要仔细查阅轻重伤鉴定标准,看法医师所作的鉴定结论是否与鉴定标准相符合。如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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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欲望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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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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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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