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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建德洋溪街道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建德洋溪街道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建德洋溪街道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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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协议主体发生改变,没有离婚之前我们加入了一个直销公司
  没有离婚之前我们加入了一个直销公司,以她的名义办了一张会员卡,离婚后我以孩子5年的生活费换取了此卡所有权,现在才用了一年,可是最近该公司发生制度变革。取消了此卡业务,我应该如果处理

·租房协议的法律咨询,关于租房协议的法律咨询
  关于租房协议的法律咨询,我的协议是签两年的,付了半年的房费,押金5000,我现在不租了,是不是违约,用不用拿违约金。

·协议,原乙方与丙方租属使用场地
  原乙方与丙方租属使用场地,乙方预付场地押金贰万元整(未开票)给丙方,现由于乙方自身企业业务转型因素,将此事转移至甲方,肯请丙方将预付开票押金贰万元整开票予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与丙方无关。应怎样充实补全协议内容

·房产合同纠纷,9天前买方通过房屋中介与我签订了买房定金协议
  9天前买方通过房屋中介与我签订了买房定金协议,并将1万元定金交给中介,9天后买方因其名下已有两套住房无法过户向中介索要回了1万元定金(未经我同意)。在此期间有人数人要买我的房子,但因已于买方签订了定金协议并已将房屋手续押至中介而拒绝了后面欲买我房子的人。我能起诉吗?

·请问离婚协议怎么写才可以保证我的权益?
  我与老公准备协议离婚,因为房子是用他的工资贷款的,已经还了两年的房贷,还有八年才能还清,我们约定好,其余的房款在八年打清后,房子过户在我的名下,可是,由于房子的购房合同是他的名字,我怕在这八年期间,会发生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比如他会欠别人钱,别人起诉他后再追到他名下还有房子,再拿房子偿还怎么办?请问在离婚协议中应该怎么写,才会保证我的权益?

·请问与南京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拆迁办签的房屋拆迁协议遇到纠纷时街
  请问与南京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拆迁办签的房屋拆迁协议遇到纠纷时街道拆迁办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鸣?

·财产协议,财产协议,财产协议
  财产协议

·租房协议书,我租了一个房了
  我租了一个房了,合同上写的不能转租,但是我现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租房子了,我想问一下我能不能在转租出去,但是房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为香港,请问签合同和协议时可否填深圳的地址和电话?
  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公司未在深圳注册,但是产品全部出口,并不销往大陆,请问签合同和协议时可否填深圳的地址,如果用深圳的地址签合同和地址会有怎么的后果?谢谢!

·以到法庭签了协议离婚不过还没拿到绿本子这算离婚了?
  今天去法院协议离婚了.所有的手续都已经签好了.法院那里说叫我们等通知.请问这个时候算离了?还是要等到拿到通知了才?

·拆迁补偿协议,我有一个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我有一个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房屋拆完半年我去领补尝款时,工作人员说有问题,我去找和我签字的人的时候,他已经掉走了,我问一下合同上有厂长的名章和厂公章,合同是否有效。谢谢

·协议与合同有何区别?,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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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 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


  • ·涉外收养协议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1年版本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


  •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将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


  • ·如何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员工在离开本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由该员工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为了避免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是可以的,我国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


  •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    一、质量要求标准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可按合同订立时实


  •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竞业禁止是否超出了保护雇主合法利益的范围或者使雇员遭受的不利超过了保护雇主的需要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竟业禁止协议只有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限制的行业范围、对象、限制的区域、期限是否合理,以及雇员是否合理的得到了补偿。1.限制的行业范围。竟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


  •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这是对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主体的基本要求。凡是国家法律、政策、计划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合同性质决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以及当事人约定必须亲自履行的合


  •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


  •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防止其他变故,最好要求对方先将相关权利证书交给自己保管。此有利于防止权利人又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而使自己处于极大的不利地位。    2、钱款问


  •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款,若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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