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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产假有多少天,本人已婚,本人已婚,年满24周岁以上,于9月底顺产
  本人已婚,年满24周岁以上,于9月底顺产生育一女孩,请问该有多少天产假?

·怀疑受骗,你好,你好,我在那个**科技有限公买的蝎子回家
  你好,我在那个**科技有限公买的蝎子回家来养,已经3个多月了,现在给他们打电话都打不通?我想问下他们公司是不是合法的,我是不是受骗了?

·合同纠纷,你好,你好,我在浙江开了一家快客便利店,因合同
  你好,我在浙江开了一家快客便利店,因合同问题有了麻烦,房东要收回去,是这样的,我的合同在去年9月就到期了,可他一直拖着到现在,现在又说他把房子卖了,要赶我出去,现在我是没有合同了,可是如果照去年9月续合同的话我我是可以续2年的,就是说要到明年的9月的,当时说没有时间过来定合同就一直所以一直这样拖都现在这个状况了,,想问一下我现在能怎么办呢,我店是加盟店损失挺

·结婚,今天结婚多大岁数,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露面,男方提出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理不睬,不露面,怎么办。财产如何分割?

·经销合同,我与东莞一家快速电热水龙头签订了一份经销合同
  我与东莞一家快速电热水龙头签订了一份经销合同,但在特约条款里,乙方以12800元的市值从水龙头公司进货,被市值绕成了市场价,公司以市场价给我发货而不是经销价,请问我该怎么办?急盼!谢谢!

·如何更改孩子姓,我离婚的时候孩子随我的姓了
  我离婚的时候孩子随我的姓了,后来孩子的奶奶把他带回去在哪里上学,但是他们用的是他爸爸的姓孩子真的户口孩子啊我这里,他快上初中了我想还把他的姓改成他爸爸的,我想知道都要什么证明,怎么改?

·自家房子登记老婆名字 怎么写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甲方房屋无偿提供乙方使用协议书怎样写

·离婚后户口问题,婚前婚后户口都为农村户口
  婚前婚后户口都为农村户口,婚后迁往女方是因为女方所在地会占地,现离婚,女方要求我迁走,我能分户吗?

·离婚二次起诉需要本人亲自去吗?或者是本人的身份证?
  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感情破裂,已经起诉离婚一次了,现在到了二次诉讼时间了,本人因在外地工作,想请问一下,二次起诉的时候需要本人去或者是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吗?谢谢

·我家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跑赛给同学撞倒造成大拇指第二节骨折,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家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跑赛给同学撞倒造成大拇指第二节骨折,我家该承担什么责任?

·工资的问题,我爸爸是在03年底在一家炼金厂工作
  我爸爸是在03年底在一家炼金厂工作,今年52岁。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交任何保险每月平均1500左右。至08年5月份时公司要求签合同,我爸爸不懂就没签,后公司一直没找他签过。2010年4月28号公司突然对我爸爸说,因公司亏本要他和另一个工友在5月3号不要上班了。09年至10年平均月工资1700。我爸爸所在地市嘉兴。我想请问一下我爸爸能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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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离婚案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意见,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的情况下,仅由代理人出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


  •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被宣告失踪;②


  •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的基本要求。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


  •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和有关国家的保护关系
      国际局收到由成员国国家主管机关发来的国际注册申请之后,如手续齐备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将此注册刊登在名为《国际商标》的国际公告上,并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发注册证,(至此一般需3-4个月的时间),然后再向申请中要求领土延伸的国家主管机关发出要求领土延伸申请的通知。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是国际局收到申请并进行了登记注册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涉外诉讼离婚      (一)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将争议财产约定归被另一方所有


  •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


  • ·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界碑、界桩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界碑的行为。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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