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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大家好,老婆昨天去化妆品店买化妆品因为和店员发生口角被打
  老婆昨天去化妆品店买化妆品因为和店员发生口角被打。头发散落一地。脸被抓伤,别的倒是没有大碍那个店员脸也有少许抓伤。请问店员和化妆品店都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抚养权问题,我要离婚起诉争抚养权上诉赢的机会有多大我儿子三周岁多了
  我要离婚起诉争抚养权上诉赢的机会有多大我儿子三周岁多了

·单位下班回家路上扭伤脚骨折了,休息了4个月,现在公司不管,还
  单位下班回家路上扭伤脚骨折了,休息了4个月,现在公司不管,还要解除合同,怎么办?

·咨询,结婚证上他的身份证号错了
  结婚证上他的身份证号错了,档案也找不到,我想问潘种情况怎么离婚?

·家庭财产,你好,你好,我们家有姐弟俩人,前6年姐姐在家盖
  你好,我们家有姐弟俩人,前6年姐姐在家盖了八十平方的房子,现在姐姐离婚带个孩子,没有房子,想要回这八十平方的房子,可是弟弟和弟媳都不同意,母亲很想把这房子给女儿,可是不知道要怎么做,女儿才能得到这房子。谢谢

·离婚咨询,您好:闹离婚分居已经一年
  您好:闹离婚分居已经一年,且男方不让见孩子(三岁)已有一年,现我想起诉离婚,这两条对我争取抚养孩子有利吗,我该怎样出示这两条证据,在法庭上不能只口头证明吧?请赐教,以便我提前准备证据。

·非婚生子女在户口所在地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再婚后,迁入男方还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由于孩子在出生的时候,孩子的父亲还没离婚。所以户口落户到了我家。现在我和孩子的父亲结婚了。现在我要迁户口过来,说孩子还要交罚款,可是我孩子在户口所在地已经接受罚款了。还要再次交罚款吗?老家四川,迁入地苏州。

·离婚,我和我女朋友领了结婚证
  我和我女朋友领了结婚证。领了不到几个月发现她有糖尿病导致视网膜脱离。我打算与她离婚。请问我是否有义务给她出钱治病?

·关于离婚后再婚的女性,户口在前夫处。
  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的,结婚后户口迁往湖南,现在准备再婚,老公是江西的,不知道怎么办理呢?

·婚姻法,在同年的七月办理结婚证
  在同年的七月办理结婚证,十月买房,钱是女方付的,但是房产证上却是男方的名字,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我妈妈现在想离婚
  我妈妈现在想离婚,因为我爸爸不做事,还三两天又打得她鼻青脸肿,不给钱就抢。又在外面有女人,他自己是承认了,但我们没有证据,现在要离婚,但他不肯,说要我妈妈补?万块钱。我们不想给钱。请问我们现在能怎么?/p>

·没结婚登记,女方跑了,户口还在他家怎么办?
  有个朋友结婚(只按家乡风俗办酒),但没结婚登记。现在女的出去打工和别人跑了。这个男性朋友要正式和新女友登记结婚。前老婆户口还在他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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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适用条件和方法?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 ·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1.起诉离婚: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2.尽快报警: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你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


  •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


  • ·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
          导读:“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本文根据婚姻法相关知识,为你讲述了“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存在离开住所地情况的,需注意以下情况: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离婚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


  •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


  •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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