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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老板拖欠工资,我本人今年5月在宁波一家混疑土搅拌站开车
  我本人今年5月在宁波一家混疑土搅拌站开车,没有跟车老板签劳动合同,(搅拌车都承包给私人了)只是口头约定包月3800,平时给生活费,年底结工资。如果老板年底拖欠工资,我到劳动局仲裁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离婚诉讼,可以依法起诉离婚
  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由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诉讼程序。

·房产 ,结婚十多了,结婚十多了,共同有财产,双方都有房产名下
  结婚十多了,共同有财产,双方都有房产名下,如果离婚时。造假债务,女方很被动

·财礼钱还拿的到吗?,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婆因关系不和现在她已经想和我分手了我家原先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婆因关系不和现在她已经想和我分手了我家原先给她家的财礼钱还拿的到吗?我们没有拿结婚证担是办了酒席?????

·咨询,请问下律师,请问下律师,我是2009年12月办得结婚
  请问下律师,我是2009年12月办得结婚证,我是湖北人,嫁入北京,正敢上他家拆迁,我们现在结婚已经两年,又出了个新婚姻法,我们感情很不好,他天天在家游手好闲,我上班还需要供养他,我受不了,当时结婚有结婚证可以分到50平米,现在我要是和他离婚的话,我呢个得到多少?请律师指点·

·离婚财产,07年买车时丈夫从我父亲的账户上转出三万元
  07年买车时丈夫从我父亲的账户上转出三万元,现在他带钱和她人私奔,怎样让他还钱?

·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孩子上户口问题,本人结婚年龄没到女方结婚年龄到了我是安徽的女方是湖南的没有结婚证
  本人结婚年龄没到女方结婚年龄到了我是安徽的女方是湖南的没有结婚证,准生证想在女方家把孩子生了请问以后孩子上户口好上吗?该怎么上?谢谢!!

·劳动纠纷,我是一家小公司(13人)的办公室主任同时负责人员招聘合同订立等
  我是一家小公司(13人)的办公室主任同时负责人员招聘合同订立等。一名早期招进来的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两个月前被公司辞退,先已申请劳动仲裁,索赔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和被开除的补偿金共计12个月工资两万四千元整。我查询了相关法律后,觉得仲裁庭很可能支持他的索偿要求。请问有何补救措施?另外询问,这确实是我早期的工作疏忽,公司如果以此让我承担一定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家庭财产纠纷 ,我嫁了一个杀人犯;刚开始我也不知道
  我嫁了一个杀人犯;刚开始我也不知道,现在他被抓了,他的一切都是假的,我要怎样来保护我自己的利益,现在生育了一?

·急求帮助,您好我父母结?0多一直没有结婚证他俩是否属于合法夫妻?我母亲现在想要离
  您好我父母结?0多一直没有结婚证他俩是否属于合法夫妻?我母亲现在想要离婚我爸有一处住房是否属于共同财?应怎样合理分配(房子是我父亲的名?我本人是个女?3?要是不属于共同财产我是否有权利享受这分财?谢谢

·婚假期间 课程,婚假期间课程
  婚假期间课程,是有学校安排还是自己挪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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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律师指出,女方怀孕期间是可以离婚的,但有一定限制: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离婚的:可以两人写好离婚协议后,一起到民政局办


  •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nbs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所谓的青春损失、机会损失等等都于法无据!在法律上,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


  • ·家具定作合同
      ____甲(简称甲方),向___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  │图号│家具名称│单位(个)


  •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


  • ·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
          办理财产公正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


  •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


  • ·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第一,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改房不是单位分配给职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


  •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民基发(199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鉴于补充规定是对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


  • ·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俗称“代考”或“替考”,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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