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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电动自行车什么情况下会列为机动车
  我的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我和我的车均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已报交警,怎样要求赔偿?

·车辆过户,我单位的一辆车想过户给个人
  我单位的一辆车想过户给个人。请问单位车辆过户手续是怎样的?谢谢。

·单位租用私车责任,我单位租用私人车辆运输
  我单位租用私人车辆运输,该车主驾驶车辆撞人致死亡,我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急求

·衣服褪色染上车垫,要怎么处理?
  某消费者,买了一件衣服,说穿着褪色,染上了她的宝马的座垫,一直强烈要求赔尝宝马车,后来,协调不下来,消费者派人去把店给砸了,12315的最终调解结果,是赔给消费都3万元,请问一下,消费者的这种行为对吗?买一件衣服只不过几百元,最终要赔3万元,是不是有点过了?希望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车辆买卖纠纷,购买原告的货车使用
  被告找到原告说要购买原告的货车使用,签订了一份《售车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自己所有的货车一辆于136000元售给被告,在签订合同的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预定金36000元将该车开走,剩余尾款100000元待手续办妥后付清,现原告多次催被告办理过户手续并将尾款付清,可被告总是寻找种种借口,一拖再拖至今也不偿还。

·小区公共道路停车位,我们小区在公共道路上划出停车位
  我们小区在公共道路上划出停车位。长期租赁给小区其他业主。造成后面买车的业主没法在小区停车。我想知道物业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

·高速百车连环相撞,济青高速潍坊段近百辆车因大雪连环相撞
  济青高速潍坊段近百辆车因大雪连环相撞,对这起事故该如何定性?因为降雪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怎样赔偿?

·消费者权益怎么才能保障,你好!我最近在4S店买了一辆轿车!在上牌过程中4S店把车
  你好!我最近在4S店买了一辆轿车!在上牌过程中4S店把车牌上错了!我要的是自主选号,号码他记下了说没有问题!结果还是弄错了!跟本不是我要的那个号!上完了号才通知的我!上牌费我也交了!弄了一个我不喜欢的号这怎么办!合同里没有表明我要的是什么号!我现在只有他们承认错误的录音!怎么才能挽回我的损失啊!

·咨询,2010年2月6日7时36分被王驾驶轿车
  2010年2月6日7时36分被王驾驶轿车,沿连云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日照市连云港路与海滨五路交汇处左转弯时,与沿海滨五路由南向北在申世振驾驶的2轮摩托车牵引下的原告陈驾驶的2轮摩托车相撞,致陈受伤,车辆部分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被告1王开车的,车是借的。2车主王**。申是我同事,我不打算要钱。该交通事故经日照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所在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管收取每月50的停车占道费合法吗?现在又换
  我们所在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从前年开始,凡是私家车均缴纳50元每月停车费,请问合法吗?今年年底物管又换了栏杆,小区进出大门的干,又要求有车的业主交240元的刷车卡,是不是合理合法?据我了解有三分之的业主几年来一直没交过停车费。

·右手拇指断指,农民工跟着建筑队修路
  农民工跟着建筑队修路,工作时右手拇指被传送带绞下一半,但是没劳动合同,请问该怎么处理

·责任,如果事故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险
  如果事故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险,你或者雇主对乘车人进行赔付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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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 ·买方不愿意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情形下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制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从交付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就是买受方的,无论有没有在车管所办理登记,自此


  •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车辆维修不当,难以获赔。
      张某驾驶车辆时不慎撞上停靠在路边的李某驾驶的大众轿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张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张某车辆定损为1万元,对于对方轿车推定为全损,同意赔偿3.2万元。但是数月之后,张某却手持一张5万元的修理费发票向其保险公司索赔,声称其已实际支付了李某车辆的维修费


  •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


  •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1991年12月2日公通字<199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


  • ·肇事者与车主不是一个人时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关系一:雇佣关系      车主与肇事司机系雇佣关系,因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意见》第45条及《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9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规定,直接确定顾主为被告,并承担实际赔偿责任。    


  • ·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好意同乘”是车辆驾驶人“无偿”的施惠行为,不向同乘者收取任何费用,且“好意同乘”必须经好意驾驶人同意。对于某些人出于朋友关系而为的请客


  • ·车辆减值损失
          车辆减值损失指一辆汽车经碰撞或修理后,汽车的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汽车经济价值降低的部分则为车辆的减值损失。    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虽然经过维修,一般很难恢复到原有水平,车辆的性能、操控性、安全系数通常会受到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会有


  • ·道路交通事故都能私了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朋友因为嫌走正规程序麻烦和担心交警部门扣分、罚款而选择私了。可是,道路交通事故都能私了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那么,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


  • ·连续碰撞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是否可多次使用
      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区分责任的赔偿特点也使得伤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在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中更是如此。所以在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能否多次使用成为了受害方非常关心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多车连


  • ·车险理赔的简易流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


  • ·讨债技巧之巧破车轮术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债权人想方设法追讨债务,而债务人也总有应付债权人的手段,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轮战术"就是债务人的一只"杀手锏",它是指债务人一方采用走马灯式地更换接待人员的方法,让债权人如坠云雾中,摸不清企业的虚实,最终精疲力竭,从而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甚至退缩、放弃。俗话说"一物降一物",车轮战术之下,总有


  • ·盗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既未遂认定
          一、盗窃公共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既未遂标准    现实中,行为人往往采用撬锁、暴力破坏锁具等方式窃取停放在路边或者停车场的车辆。在这种情形下,只要行为人撬开车锁,使非机动车可以乘用,机动车发动置于可以驶离的状态,车辆开始移动的时间节点就是既遂成立的时间节点。因为此时,车辆所有


  •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故意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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