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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驾校应该有责任,也应该给我赔偿
  

·我开电瓶车被汽车撞了可以索赔吗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搬迁 经济赔偿的依据
  跨市搬迁,员工不去,可以有经济补偿,一补一个月工资。如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如何获得赔偿,我有一个亲戚
  我有一个亲戚,被一个跳楼自杀者跳下后砸成重伤,现在自杀者死亡,但其身份无法辨认,更找不到其家属,也无保险,请问我亲戚如何获得赔偿来付医药费.谢谢!

·被车撞伤后应该怎样找对方理赔
  我骑的助力车和长安铃木对撞,造成我头部。耳部受伤住院十五天出院,现在对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虽然我出院了但是耳朵还没好,医生要我去复诊。就这个情况,请问,对方需要支付我那些费用。总额大概多少。当时我们报警的。谢谢!

·工亡后的赔偿费中是否有该人父亲的钱是多少?
  工亡后,所在公司给家属一笔抚恤金,这笔款项里是否有亡人父亲的养老费,如果有该按多少比例给付给老人。现在家属从抚恤金里给老人打了一笔钱,但是老人没有密码取不出钱了,情况是该家属现在不承认给老人这笔钱,钱谁也动不了。该人生前所居住的房屋是老人名下的,是否归老人所有。

·工伤赔偿,我于2009年进入现在公司上班在当年9月受工伤被鉴定十级伤残现在我辞职
  我于2009年进入现在公司上班在当年9月受工伤被鉴定十级伤残现在我辞职能受到什么赔偿?赔偿多少?

·被撞怎么赔偿,被撞怎么赔偿
  被撞怎么赔偿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赔偿,职工因工死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损害赔偿,打工时,打工时,不慎挤坏第四腰椎,2个月不能下地
  打工时,不慎挤坏第四腰椎,2个月不能下地走路。一年半以后才能取固定腰椎螺丝!治疗时检查出糖尿病,老板一起给治疗了!现在回家了,请问我怎样能得到补偿,大概能补偿多少?

·我老父亲被人殴?要求赔偿的最好时机是什么时?
  我老父亲被人殴?现在还在医院,胸部,头部有明显的肿块,现在可否要求赔偿?要求赔偿的最好时机是什么时?要是等治好再赔偿,对方不给予赔偿该咋办?因对方同姓家族人?现在派出所询问取证都遇到了麻烦,看到事发现场的人都不敢说?请教各位律师我该通过什么程序去要求赔偿?如果由此引发后遗症又该如何去要求赔偿,象这样老人被殴打可以要求赔偿哪些方面的,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金?案

·从开始上班到现在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得到赔偿?
  从去?1月份进入公司,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大概四个月前因公司人员分配调到另外的一个城市上班,现在公司想减员,只赔偿四个月的双倍补偿,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如过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浙江新昌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保险索赔指南
      一般索赔流程:发生保险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递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确定保险损失缮制保险赔案结案通知-->通知领取赔款-->领取赔款索赔所需材料:  1.保险单、或保险批单、及保费收据  2.法院、公安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报损清单  4.损失物品原始发票及施救


  • ·殡仪馆弄丢骨灰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他人非法侵害遗骨等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可以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


  •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


  •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债权人救济: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方面,这极大地激活了投资者的欲望,投资者可以运用公司形式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这却为部分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逃脱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有些股东便希望“金蝉脱壳”,转移公司资产另起炉灶开办新的公司,留下一个空壳公司不闻不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司鉴办[2008]1号      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 ·公司聘用员工不慎的赔偿责任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用人单位招用了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且因此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需要考虑该用人单位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不管该用人单位在录用时,是否


  •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故其向公司提出辞职合法有效。依据浙江市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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