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上虞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上虞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上虞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上虞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律师,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地产律师,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屋律师,浙江上虞区谢塘镇二手房律师,浙江上虞区谢塘镇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上虞区谢塘镇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沥海镇房产纠纷律师 汤浦镇房产纠纷律师 小越镇房产纠纷律师 章镇镇房产纠纷律师 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下管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上虞区> 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上虞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屋未过户,倒塌谁负责?
  律师你好,从政府处拍得的一处房屋,手续都办完了,就差到产权交易中心过户,一直拖着没办,此房也一直空着。大?后,此房突然塌了一部分,砸坏了邻居,有一个伤的不轻。请问,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政府应该承担责任吗?谢谢

·因违约引起的官司,我租的是房东的后厅
  我租的是房东的后厅,卖服装,协议上写的是我们卖年青衣服,他们卖老年衣服,可是他一看我们卖年青衣服卖的好,他也上年青衣服,我就与他理论此事,说他违约的事,我老姨正巧来到我店里,听到我们说的事,就说你这不是欺负人吗,也与他理论此事,他一听我老姨说他就赶我老姨走,还拿凳子打我老姨我们拉开了,我老姨走后他报了警说我老姨打他,经查实后,他要求要医药费,我们没同意,证人

·新司法解释 这样公平吗 父母出资买房的问题
  

·房产租赁合同,我是承租方
  我是承租方,我8月底通过正大中介租的对方的房屋,签约一年。后来11月初,因公司变动,所以选择搬家,并及时提前通知了房东。我们11月底租金到期搬走了。合同写的是如果单方违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赔偿对方1200元的损失。我同意赔偿损失1200元,但是还交了1572暖气费我想要回。房东不给,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说只退1000元暖气费就可以了。

·买房国家还贷款吗,想买一套耧房
  想买一套耧房,资金不足,本人有固定收入月工资3000元

·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卖方没时间可以委托他人去办理
  二手房交易,卖方没时间可以委托他人去办理过户吗?

·离婚房子问题,我和前夫协议离婚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前夫婚前财产)归孩子所有,孩子由我抚养。离婚后,前夫一直没有将房子过户,而且不支付抚养费。房产证一直由我保管,现在前夫向我索要房产。请问您?。前夫通过法律诉讼,能要回房子吗?2。如果房子过户给了孩子,那末房产的使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归谁(孩?岁由我抚养)?前夫有权居住房子吗?前夫提出保管租金,法律支持吗?

·买房问题,买房子先交定金2万元
  买房子先交定金2万元,由于要到明年才能拿到钥匙,但是现在就要求把房款全部付清,请问是否可以退掉定金

·父母去世后公有产权房分配争议
  父母去世后公有产权房分配争议

·债务,买房款我交了9万,买房款我交了9万,后来有个别原因我和房主
  买房款我交了9万,后来有个别原因我和房主商量。。我不买着房子了。他也别不卖了。他先是给了我5万,那4万等房子卖了在给我。。现在快一年了4万还没给我。我想问问这样的欠条能有效多长时间

·违章建筑拆除,我家邻居2000年左右在公用天井里建有一间8平方米大小的房间
  我家邻居2000年左右在公用天井里建有一间8平方米大小的房间。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叫他拆除

·租赁期间,物业用各种理由让我撤出,请问怎么办?
  租赁期间,物业以各种理由让我们退出,说消防不过关,,刚开始送了一份文件,说协商解决,可也没有人过来解决,第二次又送了一份他们内部的文件,说消防这个月要封门,如果不退出罚款由我们承担,我认为他们的理由不充分,所以不服,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及住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nbs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


  •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一)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


  •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


  • ·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倒卖车票、船票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上虞区谢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