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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桐乡梧桐街道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桐乡梧桐街道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桐乡梧桐街道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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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问题,我父亲在我不到一周岁时应车祸不幸去世
  我父亲在我不到一周岁时应车祸不幸去世,母亲之后就回娘家了,我从小是我爷爷奶奶带大的。几年前我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我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现在这套房子要拆迁了。请问我有资格继承这套房子吗?(我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

·如果在父母去逝后,房产登记写的哥哥的名字,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立有遗嘱,所有财产属一个子女所有,那么其他子女是否不能享有继承权?

·土地继承,我伯父上无父母
  我伯父上无父母,无妻无子女,他死后留下的农村集体承包土地(从1998年————2028年)。我作为他的子侄有继承权吗?

·遗产的继承与分割,我母亲去世一年我父亲没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再婚并且让这女人及其子
  我母亲去世一年我父亲没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再婚并且让这女人及其子女住进来,这房子的户主是我母亲,我母亲是有工作的,给我们留下了一些存款,因为父亲现在只听那个女人的,对我们不好,这个女人其实是有企图的,我和妹妹还有亲朋好友,邻居都看的出来,再三劝告我父亲,但是他不听,无耐我与妹妹商量想已诉讼的方式能不能要回我们的一半房产与其它财产。要以什么理由诉讼。

·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费政策,我父亲是1948参加工作的已去世
  我父亲是1948参加工作的已去世,我母亲没有工作83岁了,能否享受遗属费,标准是多少?通过什么渠道领取?谢谢

·死者生前债务,你好,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
  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按照新出的婚姻法,请问父母过世后的遗产是算夫妻双方的还是一方的?
  

·继承人更改房产证的问?,我爸有七个子女
  我爸有七个子女,两个姐姐四个哥哥我最小,大哥车祸去世了二哥从小送给别人了。我不是我爸亲生的,是我妈怀胎时嫁给我爸。在我还小时奶奶就把房子偷偷的继承给了五个孙子女,我爸跟我都没有份。到奶奶过世了哥哥他们就说房子不是我爸的就赶出去了,爸不服打官司要到爷爷那份了也就是整个房子地皮120平方的四分之一,当时哥他们不孝爸就在房管所公证所写房子继承人名字是写我的名字。现

·遗产继承,奶奶生前以我大爷的名义收养一女
  奶奶生前以我大爷的名义收养一女,有户口,没有领养证件,从收养之日起到2007年已经17年。请问您一下她是否有继承权呢?2007年,农村林业局再次统计,规划森林的面积和拥有人我爸爸把所有的森林重新申报为自己。请问您再次变更的林权证从生效起几年内,正式生效,。如果生效日期以后,在和收养的人有纠纷,新变更的林权证是否生效。万分的感谢您很急,谢谢您帮我解答。

·关于继承问题请律师解答下
  关于继承问题请律师解答下

·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遗失,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
  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报警了抓了服务员但没有确切的证据,人家死不承认怎么办

浙江桐乡梧桐街道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房产继承后,如何申请房产权属转移?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 ·养母临终前房产赠人,养女享有部分继承权
      刘某某从小被收养,养父母有两间房产,且没有亲生子女。刘某某养父母去年相继去世,直到今年刘某某才得知,养母在临终前已将两间房产赠予了她的亲属。刘某某想知道,作为养女,她是否有私房继承权。律师认为,刘某某的养母只能把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处置。而赠予其亲属的房产是与其夫(刘某某的养父)生前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


  •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生前遗嘱的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依法变动、更改原立遗嘱的部分内容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变更或撤销的要求:无论是遗嘱的变更还是撤销,都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


  • ·多分遗嘱内容又相互抵触的如何认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房产继承中法律问题
      所谓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这里主要掌握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正确理解房产继承。第一、继承从被继承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死亡时开始。第二、继承通常是以人身关系为基础。第三、遗产应当


  • ·代位继承的根据
      代位继承人系基于自己的固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而不是基于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继承。因此,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时,其直系卑亲属仍可基于自己的固有权利代其位而继承。无继承资格人的直系卑亲属,按无继承资格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该法典第572条规定被继承人未有任何遗嘱,且继承人中一人抛弃继承时,其应


  • ·附义务的遗嘱怎样执行?
      附负担的遗嘱是遗嘱人要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继承遗产的遗嘱。遗嘱执行人应当根据遗嘱的要求,检查继承人是否满足遗嘱的要求,在继承人提供了相关证据后,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要求将遗产移交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


  • ·遗嘱执行人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遗嘱执行人应具有以下义务:  (1)清理遗产,造册登记。遗嘱的执行,一般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需要清理,遗产项目较多,应编制遗产清册,遗产清册中应载明遗嘱人死亡时应属于他的全


  • ·遗嘱信托成立要件
      遗嘱信托跟其它信托最大的不同,就是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有效为要件,包括遗嘱「真正」与「有效性」,以及民法对遗嘱的各项限制,特别是民法对遗嘱的「特留分」规定,遗嘱信托才能生效。  所谓遗嘱,泛指生前处理死后的相关事宜,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家产处分、死后仪式进行、子女收养、认领等等,但遗嘱信托则是特指财产处分的范围,而且


  • ·遗嘱信托的功能
      透过遗嘱信托,由受托人确实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并得为照顾特定人而做财产规划,不但有立遗嘱防止纷争的优点,并因结合了信托的规划方式,而使该遗产及继承人更有保障。因此,遗嘱信托具有以下功能:1、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荣耀。通过遗嘱信托,可以使财产顺利地传给后代,同时,也可以通过遗嘱执行人的理财能力


  • ·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的事项
      设立遗嘱信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前项见证人中应


  •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校车或客车严重超载、超速的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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