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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桐乡梧桐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桐乡梧桐街道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桐乡梧桐街道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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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为他人做房贷,是否有风险?
  用自己家的房产证为他人做房屋抵押贷款,他人来做担保人,请问这样做是否有风险?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父母都去世了,哥哥也去世了,女儿要卖房产,需不需要侄女签字?
  父母都去世了,哥哥也去世了,女儿要卖房产,需不需要侄女签字?

·房屋租凭合同该怎样写,房屋租凭合同该怎样写才对已方有利
  房屋租凭合同该怎样写才对已方有利

·房屋漏水,我家卫生间漏水
  我家卫生间漏水,开发商说找物业,物业不管怎么办?

·一房两卖的问题,一房两卖的问题
  一房两卖的问题

·出租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涨价,并且是 比相邻店面多
  咨询者你好:合同时有效的,可以要求儿子承担赔偿责任。

·再婚房产问题,我父亲和母亲以前有套单位分的福利房只有42平米
  我父亲和母亲以前有套单位分的福利房只有42平米,我父母离婚之后,我判给父亲抚养,他们离婚时还没有房产证,然后我父亲又再婚,再婚之后,单位的福利房的房产证下来了,后来我父亲觉得房子太小了,又以小房换大房,现在房屋面积是:84平米,也补了大概8W元差价,现在我父亲和后母要离婚,因为我父亲病了,后母没尽到照顾我父亲的责任,但房产证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他们离婚了这房

·关于房产过户,请问下律?我母亲要把房子留给我
  请问下律?我母亲要把房子留给我,但我要先做继续公?因我父亲已过世了,房子是我母亲的名?,是做赠予公证还是做买卖公证呢?哪一种比较便?它们要交哪些税呢?麻烦你了!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不租了,并且撵我们搬家
  律师你好;我们家是2011年8月1日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签三年的,一年一付款,已经付款到2012年8月1日,现在住还不到一年,因为取暖费的问题,房东突然不租了。当初租房时候我们没有谈取暖费,因为这是新回迁的回迁楼,第一年不一定给不给暖气,内时候房东说如果我们要暖气就自己交取暖费,其实这也不算冷,我们家根本就没打算要,但是第一年必须得交取暖费,房东让我们家拿钱

·房产继承协议子女都签字没有公证有效吗
  温馨提示:我父母有一套住房,房主是父亲已去世,现在家中有老母亲和3个子女,通过协商,在适当时期将此房出售给我,(60万元)并拟了一份协议,3个子女都分别在协议上签了字,老母亲没有签字,只是在协议上标明此协议经过母亲及个子女同意,没有公证,此协议有效吗?谢谢您的回答

·怎样争取房产所有权 ,本人?994前所拥有房产(父亲单位分配
  本人?994前所拥有房产(父亲单位分配,放在本人名下,说是婚房),因为出国需?吊销户口.?000?父母离婚.?接到母亲来电,[说是政府要求买下房子所有权,如逾期不买,将收为国有].因为是母?我很相信,没有去查?并按照母亲要?写了委托?委托母亲全权处理此事.本人?011回归上?并顺利把户口迁入此房,但产权证是母亲名?我请求母亲归还房产在我名?我还她买房子的钱.

·我租的门市被拍卖了 我该得到赔偿吗
  6年前我租了企业闲置的宿舍1000多平开了一个歌厅装修花了50多万合同签到动迁为止但现在企业倒闭了没动迁房子被拍卖了政府让我无常搬走请问我该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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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


  •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登记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nbs


  • ·房屋的确权面积
          确权面积也可以说是产权登记面积,产权登记面积是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一般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90天内将此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注册,合同内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将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登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因开发商售出的只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房屋装修合同的签订
          1、装修工期的约定          一般2居室9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0天左右,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0-50天。          2、付款方式的选择          一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


  •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一)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的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


  •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及住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nbs


  •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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