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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鉴定九级 赔偿,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5月份来我们公司上班中途有些原因我是从
  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5月份来我们公司上班中途有些原因我是从2009年7月份开始交各项保险2009年9月份出的工伤当时出工伤时的工资为1650元今天刚拿到工伤鉴定等级为9级现在我的工资是2900元我不知道等我明年如果辞职我会拿到多少钱谢谢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个月,公司一直没给上保险,我可否要求其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个月,公司一直没给上保险,我可否要求其赔偿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赔偿?
  我于1989参加工?签长期固定劳动合??月单位单方与我解除劳动合?请问:应付我多少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第五条和第八条区别在那里??有劳律师给予解答,感谢!

·驾校应该有责任,也应该给我赔偿
  

·买到了假海信DVD,可以要求几倍赔偿?
  您好,我买了一台海信DVD,在和卖家发生纠纷之后我找到了海信总部,他们说根本就不生产DVD,我买的是假货,我可以要求几倍赔偿?工商一直不给处理,我该怎么办?

·我开电瓶车被汽车撞了可以索赔吗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搬迁 经济赔偿的依据
  跨市搬迁,员工不去,可以有经济补偿,一补一个月工资。如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人身损失赔偿,几个儿童在一起玩(年龄都在5-8之间)一个摔倒了
  几个儿童在一起玩(年龄都在5-8之间)一个摔倒了,各方监护人都不在,已没有其他人在,其他小朋友都说是最小的那个小朋友推倒的,摔倒者是这些小朋友中年龄最大,伤者诊断为骨折。花费了4300元,住院70天,对方要求赔偿8000元是否合理,这些小朋友的指认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责任怎样断定?谢谢拥有专业知识的你帮帮忙!

·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被车撞伤后应该怎样找对方理赔
  我骑的助力车和长安铃木对撞,造成我头部。耳部受伤住院十五天出院,现在对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虽然我出院了但是耳朵还没好,医生要我去复诊。就这个情况,请问,对方需要支付我那些费用。总额大概多少。当时我们报警的。谢谢!

·工伤赔偿,我于2009年进入现在公司上班在当年9月受工伤被鉴定十级伤残现在我辞职
  我于2009年进入现在公司上班在当年9月受工伤被鉴定十级伤残现在我辞职能受到什么赔偿?赔偿多少?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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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获支持?
      当事人可以以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损害为由要求侵害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能否成功获赔,当事人还须证明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当事人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等要件。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案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原告在起诉时,要预交诉讼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诉讼收费部分)在“官司”打


  •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如果权利人销售数量减少的总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 ·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 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起诉与受理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刑事判决后,受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 ·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xxx开发总公司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庭审。通过刚才法庭调查,我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不能采信。有些证据明显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我方进行敷设潜管施工地点与原告所称事故地不是同一地方。下面我谈谈几点意见:   &#


  •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司鉴办[2008]1号      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 ·遗失武器装备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遗弃武器装备罪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义务的军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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