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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办 培训班,我想办家庭培训班
  我想办家庭培训班,手续应该咋办

·对方提起离婚我不同意,但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或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对方提起离婚我不同意,但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或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关于工资纠纷,我们是军转干部零三年在鞍钢居家休养零五年一月归到市卫生局
  我们是军转干部零三年在鞍钢居家休养零五年一月归到市卫生局,从此我们既不能享受鞍钢待遇又没享受事业工资待遇,现在我们生活非常困难,请问从法律角度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纠纷,我家与王某合伙买一台车
  我家与王某合伙买一台车,雇佣一司机由于他车速太快,单方事故,他负全责致使自己死亡,王某重伤开颅手术,小腿骨折,还没出院,还得评残,现在死者家属朝我家要死亡赔偿金,我家说等王某凭完残再说,王某也是车主我一家也做不下主,王某也受到伤害了,死者家属不等,他说王某不关他事,,每日打电话朝我家要钱,合理吗

·小孩抚养权,我和男友未婚生下小孩
  我和男友未婚生下小孩,后发生矛盾,为争小孩闹翻了,小孩归谁

·离婚后子女意外所得赔款如何分配
  如无遗嘱,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即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应聘一家市直协会
  应聘一家市直协会,9月入职,试用期1个月。之前招聘公告和面试谈好的待遇是每月2000基本工资,买保险,另外有奖金福利。但是到现在为止(转正2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拖欠,并且会长只愿意给1500的工资,没有买保险的意向。我现在想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具体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婚姻咨询,打扰了,打扰了,我是渭南人!我和我老婆结婚没有多
  打扰了,我是渭南人!我和我老婆结婚没有多久,因感情不和,至少快一年多了没有同居,我想和她离婚,我也没有伤害她,我现在在外地工作,离婚要不要给她赔工资

·婚姻法财产分配,男双腿残疾
  男双腿残疾,其父母给予房产一套,房产正上是男父母名。现离异后找一配偶,女方要求领取结婚证,房产必须加上女方名字。男方同意,要求订协议一份,女方能一直陪伴到老,中途不能离开。此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男方不离婚,已经感情破裂
  分居2年,小孩3岁,从未照顾过小孩,房子是父母的,请问怎么离婚??

·结婚和离婚是平等的吗?,结婚自由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为什么结婚时必须两个人都同意,离婚时只要一个人愿意,并坚持就可以离了?好像结婚和离婚的条件不对等,可不可以,离婚时必须也要两个人都同意才能离呀?

·我在外地工作,跟老公分居四年,我想起诉离婚
  我跟我老公两地分居四年,他有外遇,我想离婚,可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在娘家工作,要是起诉离婚的话,我得回去几次?

浙江婺城区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执行。


  • ·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7.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非提出离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


  •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


  • ·国外办理结婚证,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结婚证书的认证
          现在中国公民到国外留学、经商、工作、居住、旅游、移民的越来越多,因此在国外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可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问题就会变得麻烦。如果在国外离婚呢,还需要到国内法院办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认可,无疑还得上法院,两边都花钱,都走诉讼程序,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人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


  •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nbs


  • ·离婚时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 


  •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律师指出,女方怀孕期间是可以离婚的,但有一定限制: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离婚的:可以两人写好离婚协议后,一起到民政局办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所谓的青春损失、机会损失等等都于法无据!在法律上,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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