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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婺城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婺城区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婺城区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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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买房一开发商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007?0月份买房到现在(?月)仍然没有给我办房产证,多次催问也没有效果。看到有好多人被开发商骗我也觉的不安开了,急切请问下我应该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关于离婚的房产分割问题,房子是婚后男方的爸爸出钱买的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由
  房子是婚后男方的爸爸出钱买的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孩子而且男方有过失有遗弃家人的不负责人行为那么女方可以分到全部的房子吗

·购房资格转让,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
  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将自己的优先顺位购房资格与同事的购房资格转让了(学校明文规定不能转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转让金。现在对方不支付一分钱的转让金,让我交房遂起纠纷。请问购房资格的转让国家有无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们的合同是不是无效?

·回迁房入住的最基本条件是什么呀?
  电梯不能用,道路都是坑坑包包的,走路都是问题,更别提封闭式啦!简直没有一点安全感!而且大冬天的回迁,而且暖气还漏水!这样的房子够入住的条件吗?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做为回迁户有权利不回迁吗?

·道路施工影起我家的楼房出裂缝
  道路施工影起我家的楼房出裂缝,是不是要找作家鉴定,然后找律师像法院起诉吗?求帮助

·买家拖着不过户,买卖的是期房
  买卖的是期房,签的是协议,由于开发商原因,三证拖了一个多月时间没办出,办出后,我立马通知过户,结果,买家推脱说忙没时间去打证明,还说我拖时间了,他也可以拖。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解除租赁合同直接发给房东吗
  发给房东,还是发给谁?要是房东不理睬呢?我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证明我发给他的?假如我今年亏本租出去,第二年我再退房,是不是还是要交5000元的违约金呢?我非常感谢你的回答,同时,我已希望你能在百忙中抽出点时间,跟我说详细些,我现在怎么做最好,谢谢!

·再婚房产问题,我父亲和母亲以前有套单位分的福利房只有42平米
  我父亲和母亲以前有套单位分的福利房只有42平米,我父母离婚之后,我判给父亲抚养,他们离婚时还没有房产证,然后我父亲又再婚,再婚之后,单位的福利房的房产证下来了,后来我父亲觉得房子太小了,又以小房换大房,现在房屋面积是:84平米,也补了大概8W元差价,现在我父亲和后母要离婚,因为我父亲病了,后母没尽到照顾我父亲的责任,但房产证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他们离婚了这房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双方到场并签字
  需要双方到场并签字

·售后产权房问?,您好,您好,这套原来是我父亲单位分配的房子,早
  您好,这套原来是我父亲单位分配的房子,早在九几就由我哥哥和父亲一起买下产权,产证是哥哥和父亲两个人的名字,产权分配默认为两人各百分之50,现在我父亲亡故,哥哥不同意把我和妈妈的名字加上去,那想提问一:现在是否意味着哥哥一个人拥有百分?00的产权?二:妈妈百后,我有权利争取这套房屋一半的产权?/p>

·合同未到期,店面改房东,租凭人如何申请债权?
  我所租凭的店面属于某企业,签订了五年合同,可现在只经营了不到一年,企业破产,政府拍卖后,新房东要求收回店面,剩余的房租需我们申请债权,可我们的装修费用却不提,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债权呢?

·因供暖不好租户不交取暖费物业有权向房东要吗
  因供暖不好;租户不交取暖;费物业有权向房东要吗/

浙江婺城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新、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由交换一方向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补偿数额由双方自行议定。2、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公房承租


  •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


  • ·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一个附件。    在查看土地使用合同时要注意:    1、要审查土地的转让用途


  •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四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客观事实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辩明是非、分清责任、实事求是的承担各自的责任。这种方法简单


  •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从


  •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的,应视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 ·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


  • ·“借名买房”实际房屋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


  • ·阻碍军事行动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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