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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申请宅基地,我南汇一套房子宅基地的名字父亲的
  我南汇一套房子宅基地的名字父亲的,我结婚变与父母分户了,我和我老公还有小孩子名下没有房子在外借房子住,想申请宅基地给自己建一栋房子,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条件申请条件有哪些,希望能知道的人士告诉我

·房产纠纷,我妻子和她前夫有一女前夫死了
  我妻子和她前夫有一女前夫死了,她婆婆把房子卖了,这个官司能打吗、、

·儿子公房拆迁分配的房子,母亲有份吗?母亲另有住房.
  1.父亲单位分配一套公房.租凭证上的图章刻有房地产管理所.承租人父亲.父亲和儿子一起居住.现在父亲死亡.承租人名字变更为儿子.2.公房里的户口有:户主父亲,儿子,父亲死后变更为儿子.3.母亲一直住在另一套商品房内.户口也在商品房内.4.现在公房拆迁,差遣协议人名字为:儿子.挂牌定房单名字为儿子.问以后这套公房拆迁分配得到的房子,母亲有分夺回吗?

·房东有责任吗,房东有责任吗
  房东有责任吗

·转业后的安置房,我如果明年转业回地方
  我如果明年转业回地方,把户口放到龙泉,而2012年底安置房还未分到户,我属龙泉户口,是否可以享受35平方的分房标准呢?

·单位租用私车责任,我单位租用私人车辆运输
  我单位租用私人车辆运输,该车主驾驶车辆撞人致死亡,我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急求

·继承人更改房产证的问?,我爸有七个子女
  我爸有七个子女,两个姐姐四个哥哥我最小,大哥车祸去世了二哥从小送给别人了。我不是我爸亲生的,是我妈怀胎时嫁给我爸。在我还小时奶奶就把房子偷偷的继承给了五个孙子女,我爸跟我都没有份。到奶奶过世了哥哥他们就说房子不是我爸的就赶出去了,爸不服打官司要到爷爷那份了也就是整个房子地皮120平方的四分之一,当时哥他们不孝爸就在房管所公证所写房子继承人名字是写我的名字。现

·关于房子财产和孩子的纠纷
  今年我们已经离婚了,是协议离婚,但是孩子和财产的问题后来又反悔了。所以现在想重新签协议,意见又统一不了,想去法院判一下,公正些,谁也别觉得谁多了少了。这种的需要怎么办啊?我属于桥西区,他是裕华区的户口,应该去哪个法院啊?

·房屋买卖,我2年前贷款买了商品房
  我2年前贷款买了商品房,贷款15W,期限20年。每月都按时交贷款,现在有人想买我的房子,挺好的朋友,付给我当时的首付和现在想赚的差价,继续用我的名字来还贷。问题一:这样可以不,将来更名什么的会有麻烦么?问题二:我已交的两年贷款金额是不是也要她付给我?

·王志,你好:农村土地出租
  你好:农村土地出租,出租方和租方定协议应该走的程序?签协议多少有效?请回复谢谢

·要求强行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的租户写保证书
  关于拆除直排式、烟道式热水器,有的租户强行不拆除,那我们业主要求租户写份保证书,到时发生热水器事故与业主无关,自行负责。

·我能否住在现在的房子,我的户口在这里
  我的户口在这里,但是我爸没经过我的同意就要卖房子,卖房启示已经发到中介了,他有权利卖这套房子么?房子还没有办房产证,登记的是奶奶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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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从


  • ·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


  • ·延期交房,物业费不能抵违约金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


  •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答:房屋月租金=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楼层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半楼月租金。四、“


  •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


  •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    除恃强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响相邻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予调整外,一般应维持争议前的使用状况。原使用部位较大的


  • ·“借名买房”实际房屋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


  • ·因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房贷承担问题
      实践中,因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购房者行使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情形时有发生,在按揭贷款买房模式下,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又导致购房者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在此情形下,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应如何返还?1.因出卖人(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


  • ·遗弃伤病军人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虐待部属罪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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