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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电瓶车相撞,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物流公司丢件,代收货款金额8879元物流公司丢件要求物流公司全额赔偿
  代收货款金额8879元物流公司丢件要求物流公司全额赔偿,是否可以,说明没有保价当时!

·工伤,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后对方还是不赔偿怎么办
  我父亲于2011年在工作期间受重伤,手总疼,不能干累活,在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后,我父亲的公司拒不赔偿,我父亲多次找法院申请强制,但法院说对方是人大代表,不敢动人家,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该怎么办

·盗窃罪怎么赔偿 ,我去十一月份被人偷了三万多
  我去十一月份被人偷了三万多,今十二月份被抓住了,而且还认罪了,他被判刑后,还能赔偿我?

·我能否得到物业赔偿
   关于业主与开发商就建筑质量问题产生赔偿一事。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楼下漏水,我们找来物业施工人员,说是我家防水问题,然后我们花钱找了工人,把卫生间防水重新做,楼下还是漏水。
继续找来物业说可能是水管漏水,我们又找了工人把几个水管接头的地方刨开,没有发现异常,再后来把开发商铺设的下水管墙打开,

·怎样写上诉赔偿,我孩子在校内(初中)无意被校友拿小刀致伤胸部
  我孩子在校内(初中)无意被校友拿小刀致伤胸部,医院确诊气胸,我小孩要没有跟他有什么仇恨,我孩子在跟他们班一个位同学一起吃早餐,一起去厕所,出来两个老同学(小学同学)好久不见就你踢我,我踢你,我打你,你打我。他就认为是两个打架,就抓我小孩的头发打下地,每等我小孩起来就拿小刀杀住胸部,同学才看现我孩子脸都白了,才把他送去医院,

·在外地 工伤 赔偿标准
  四川农民工在太原搞建筑从四楼摔了下来,现在我只想问,这个赔偿标准,是按照我们四川的标准,还是太原的标准来陪?

·请问雇主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吗?
  

·拘留 赔偿,因为打群架被治安拘留
  因为打群架被治安拘留,对方6人,我方6人,但我方有一人轻伤,已经被放了,对方有一人被打成轻伤,我朋友也有动手,一共打了别人2拳,不严重,那个轻伤不是我朋友打的,请问拘留后出来,我朋友还是需要赔偿吗?对方要求赔10万。

·唐山市乐亭县修路占用养鱼池每亩赔偿多少钱
  我是唐山市乐亭县修路占用养鱼池每亩赔偿多少钱

·损害赔偿,我儿子16岁在省体校排球专业训练中受伤
  我儿子16岁在省体校排球专业训练中受伤,造成胫骨撕脱性骨折,住院已有半年之久。学校只拿了医药费,孩子至今未上学。校方不给予解决此事。想咨询律师想起诉法院的一些程序

浙江淳安文昌镇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疗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应以公安机关认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          公安交警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注意应调解的情形。    &nbs


  • ·办理保险索赔程序介绍
      办理保险索赔程序介绍一.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2)运输契约;(3)发票;(4)装箱单;(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


  •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


  •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保险索赔指南
      一般索赔流程:发生保险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递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确定保险损失缮制保险赔案结案通知-->通知领取赔款-->领取赔款索赔所需材料:  1.保险单、或保险批单、及保费收据  2.法院、公安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报损清单  4.损失物品原始发票及施救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司鉴办[2008]1号      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 ·殡仪馆弄丢骨灰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他人非法侵害遗骨等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可以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谁有权向承运人提起海上货物运输提单侵权索赔?
      《合同法》生效后,使外贸代理关系基本由该法委托合同一节调整,根据《合同法》第402条及403条规定,外贸代理人对外从事业务时其身份为为隐名代理人或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人。真正的收货人如果凭提单加盖自己公章背书提货,则直接与承运人建立了提单运输合同关系,其自然可以作为原告。此时作为外贸代理人,则因其对货物无直接利益,与承运


  •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


  •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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