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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阳区万市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富阳区万市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富阳区万市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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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房产定金问题,您好,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今年的九月份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今年的九月份给业主下了5万元的定金和将近1万的中介费打算买一套二手的房子,协议上签好是12月1日前交房子的,但是由于业主的新房子没装修好,他们跟我口头协商了延迟10天左右搬走,但是我家人现在感觉房子不太好,不想要了,我有办法让业主退还定金吗?

·房子只有合同书没有房产证
  你好,我姓黄,有个问题想向你咨询。我现在想要跟我朋友买一间套房,这间套房是我朋友公司分配给他的,因资料不齐等原因,只有公司给我朋友的房子合同书(他已经交了钱给公司)。我现在要是向朋友买下这套房子的话(这样条件买给我价格就不贵),要怎样做才能确保我的最大利益?我以后还能不再把它卖出去?

·物业管理?,南通地区空置房该缴物业管理费吗
  南通地区空置房该缴物业管理费吗

·急急急!房屋被毁案,请各位律师指点
  你好,我房屋被毁案一到法院(公诉案件),在开庭前经双方代理人调解达成协议,对方将赔偿款打到法院,我自行在1个月内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直接由法院支取补偿款,我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我以向法院地叫了撤诉申请),此协议双方各一份交法院一份,法院定于12日审理公诉刑事部分,如果对方在12日前赔偿款不到法院,我可以撤回撤诉申请吗?并对此协议可以返悔吗

·校长的权利有多大,校长可以随个人心愿疯狂涨学校门面的租金吗我们属于重庆綦江永新的
  校长可以随个人心愿疯狂涨学校门面的租金吗我们属于重庆綦江永新的一个小镇上,我们有30家共同租佃属于**中学校的门面,在2010年我们的房租是350,由于新校长的上任,在他刚上任时,也就是再2011年就跟我们涨了%之70,现在又发通知,在2012年在涨,也就是说在他任职期间每年涨,如果不想涨,就叫我们一次完清5年的费用,如果我们有这么多钱,还在那里做什么小生意

·婚内房产公证是否能作为离婚房产分割的凭据
  婚后买房,按双方出房款比例做了房产出资公证,现办离婚,请问房产分割是按公证执行,还是另有说法?

·出租房下水管道漏水法律问题
  1层屋内有下水管道且该管道有接头,整个单元1-4层,只有四层一户用水经该下水管道,现有污水从该管道接头漏水。4楼住户不予解决,怎么办?1层已出租所受损失应由谁承担?

·有关房产契税的缴纳问题,目前我市普通住房
  目前我市普通住房,第一套房90-140平米征收1.5%的契税,但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代收3%,说是多退少补,我觉的是开发商恶意融资,业主是否可以对其否定,只交1.5%的契税。谢谢

·房产问题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
  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人拿走说修改正式合同。请问他有权更该房子的层数吗?

·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公司即将倒闭,公司账户没钱,也没有值钱的设备,但老板个人有钱,有房有车,员工讨欠
  公司即将倒闭,公司账户没钱(可能老板已提前转移资本),也没有值钱的设备,但老板个人有钱,有房有车,欠100多名员工的工资近200万,公司开了欠条的,按欠条上约定的时间发工资,但是时间到了还是没有发所欠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下,员工讨欠薪是走劳动仲裁好,还是按民法债务起诉好?(事发在深圳市福田区)

·婚姻房产分割,我和我老公2003年结婚
  我和我老公2003年结婚,2005年因工作关系分开,2006年我因无小孩回到重庆治疗,又买了商品房,因买房你下的账款,我在他的单位一起工作,2007年因怀疑他有第三者,而导致分居两地,我在重庆,他在深圳,我提出如果他回到重庆就不离婚,但他以重庆工作低、工作不好找拒绝我,2007年至今都是分居两地,年中有两次回家,我们有婚后共同房产一套,不在户口所在地,他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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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能否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非本村村民购得宅基地上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该村,并在宅基地上居住生活。虽然涉案宅基地使用证因故没有换发,但仍合法有效,且当事人系经村组同意使用涉案宅基地,支付了地上建筑物款项,持有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是涉案宅基地的使用人。由于当事人户籍迁入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户口认定截止日期之内,因此应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房地产管理制度。军队房地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资产不可缺少的有机整体。军队房地产权属由国家


  •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在约定的某一特定时段签订本约。  预约的构成,一般来说,需要考察两方面的要件:(1)预约的形式问题。如果将要签订的正式合同(本约)有强制的形式规定的,“不得以预约迂回为脱法行为,


  •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5期。)。我们认为,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经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


  • ·房屋征收补偿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申请机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列举式规定。即市、县级人民政府除须向法院提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包括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征收补


  • ·集体土地不得擅自出租
      由于租用集体土地相对比较经济,现实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其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由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此种做法是不当的。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无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的,也必须先行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


  •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


  • ·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⑵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代理登记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


  •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重婚罪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私放俘虏罪
      私放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战场纪律,对被俘的敌方人员擅自放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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