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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秀洲区王江泾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秀洲区王江泾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秀洲区王江泾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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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二手方买卖,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
  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但是房产证没下来,不过有和开发商签的协议,他已经进户开发票了,那我买它的房子是不是很危险,我怎样做才好呢

·关于孩子探视和房子纠纷问题
  因为前夫外遇,我和他协议离婚。协议中孩子归我,没有要他承担抚养费等,他有探视权。可是他在一次接孩子出去玩时造成孩子受伤,但事后不管不问,而且他家人将孩子名下的房产证(他家人出钱购买的)要回去。请问我能否不准他探视孩子,房产证是否能要回来?我能否要他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等?

·购房贷款时和开发商发生的问题
  你好,我2016年6月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选择了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房款上浮一个点。约定2016年12月房子封顶即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到年底开发商方面没有联系我,直到今年7月通知我公积金办不了,要全部转成商贷,可是上浮的一个点不返还,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方便的话请回复我,谢谢。

·要怎么办我才能获得房产证?
  要怎么办我才能获得房产证?

·婚姻和房产求助,我和老公分居四年多了
  我和老公分居四年多了,为了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离婚,这么久了,我么也觉得没啥意义了,我们都同意离婚,可是公公不同意给我房子,我也没有地方住,小孩也要求跟我,我该怎么办??

·贷款买房可以过户吗,现在因某些原因
  现在因某些原因,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房子由女方所有,但房子名字是男方名字,属共同财产,现男方说不用过户,在协议书上注明,这样可以吗?如果以后女方需要卖,会有麻烦吗

·市场租金问题 ,我租了家具市场的三间店面
  我租了家具市场的三间店面,合同定了两,经半后才知道市场许可证还没有审批下来,导致我们经营户没有了市场的一个平台,一些经营户几乎没有生意,市场方叫我们交第二的房租。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不应该交?/p>

·低保楼过户转让,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
  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妈妈过世了,我可不可以办过户,继承这个房子?继承后可不可以卖。我父亲早就过世了,我家就我一个孩子

·婚姻,想离婚拥有一个成年的孩子是不是孩子跟谁房子就是谁的(房子是结婚后盖得)
  想离婚拥有一个成年的孩子是不是孩子跟谁房子就是谁的(房子是结婚后盖得)

·房屋买卖,我有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
  我有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面积为120平米,是用老公姐姐的身份证买的,但钱是我们夫妇俩出的,只是用了他姐的身份证,但目前房产证没下来,我们想公证,可以吗?请律师们指点!!!谢谢!!!

·房产如何公证,我母亲有一儿一女
  我母亲有一儿一女,我是姐姐,我弟弟于今年过世,由于种种原因我母亲决定把房子给我(房子为单位宿舍楼),现在房子是直接过户给我好还是写遗嘱公证好?如何办理,请详细回复!~

·房子是自己造的 可是地皮不是我们的 要是拆迁怎么办
  应当还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可以先咨询下拆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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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抵押权消灭后为买受人


  • ·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缴纳大修基金、提供相关手续等,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将由购房者自身承担。二、全装修房的法律风险和防范1、全装修房的购房者应对房屋的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 ·被继承人继承房产的,该如何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


  •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房屋是先继承还是先办理公证?
      继承房屋出售前必须先做好继承公证。然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再进行上市交易,以免出现交易纠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


  • ·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特证?
      一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即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地产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受赠人享受无偿接受对房所赠与房地产的权利;二是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将房地产交付受赠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完成后,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发生纠纷,受赠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三是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地产赠与行为属所有权转移,应按照规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出借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法上的“上级所有权”与“下级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复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皆属于所有权的质的分割;而当同一财产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


  •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 ·房主卖房,房客有何权利?
      (1)房主出卖其租住房时,房客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2)房主出卖出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3)房主未按规定出卖出租房时,房客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无效;(4)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预订房屋座落地点、面积、单价、总价;&nb


  •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的特殊债权属性,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消费者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而不构


  •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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