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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产,房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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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掉价能否得到补偿,你好
  你好,我在黄骅港买一套期房(首套住房),购买日期是去年10月,开发商说今年10月31日交房。(现在还没交房)。但是由于国家出台调控政策,房价大跌,我购买时房价3650元/平米,现在掉到3000不到/平米。我是一次性付款,因为是期房,我还没有使用就已经掉价,感觉有种上当的感觉。我想问问在开发商未交付房屋的情况下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给我们补偿差价或退房。

·房产纠纷,1套2室1厅的房子
  1套2室1厅的房子,外婆已经过世,目前房产证名字是我和外婆,房子是06外婆和我动迁所得,当初我贴房换大支付2万元,目前我想产证去掉外婆名字,但外婆其他子女不同意.我该如何.再加户主目前是我,我一个侄女户口也在,她即将生子按照户口相关规定孩子可以落户我处,我不同意,该如何办.

·那我全额付款,又想公积金贷款装修,新房的房产证又没下来,该如何?
  那我全额付款,又想公积金贷款装修,新房的房产证又没下来,该如何?答

·户口问题,常州买的二手房房东没有把户口迁走
  常州买的二手房房东没有把户口迁走,那我现在可以把户口迁进来吗?

·在松原贷款买房,您好,您好,我现在在深圳工作,户口在深圳,有在
  您好,我现在在深圳工作,户口在深圳,有在深圳这里缴住房公积金,父母在松原,现在想在松原买一套房子给父母养老,请问我可以以我的名义贷款吗?

·离婚后给未成年孩子的房子问题
  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一个3周岁的孩子归女方,一栋房子户主是孩子。现在男方遇到债务危机,请问这栋房子是否会被受影响。因为男方是有关贷款做生意遇到经济危机无法如期还清债务。

·如何处理房客的物品,房客拖延2月没付租金
  房客拖延2月没付租金,后偷偷叫搬家公司来搬东西,我发现后叫门卫不给搬家公司放行。现在房客拒不付欠款,也不出现。我应如何处理他的家具和物品呢?谢谢!!

·婚姻家庭房产,你好,你好,我是外嫁浙江媳妇,2000年结婚,
  你好,我是外嫁浙江媳妇,2000年结婚,当时老房子户口只有老公一人户口,产证也是他一人,家里有婆婆公公和孩子共5人,2003年房子拆迁,分到三室一厅,新房产证是他一人名字,现在家里五人户口,最近闹得不是很开心,他说按照新的婚姻法我得不到财产,是这样吗?现在按照新的婚姻法还是延续老的婚姻法,请给予答复,谢谢!!

·律师,您好!能否帮忙代写一份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挂靠协议
  我有一辆私家车,想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代为出租,有以下几个问题帮忙求教,多谢!1.保险应上自用汽车保险,还是营运汽车保险?若上自用汽车保险,万一车丢失,保险公司赔付吗?2.定期保养费用应由我支付还是租赁公司支付?3.租车费用,租赁公司应先支付,还是后支付?4.委托租赁合同是否应先公正,而具有法律效力,去哪可公正呢?5.若中途车胎爆裂,应由我修理还是租赁公司?

·还建房问题,你好!我现在想在重庆万州市区买一套还建房
  你好!我现在想在重庆万州市区买一套还建房,我想问这样的房子能办下来两证吗?是属于小产权还是什么的?还有现在这个房子还没有建,假入想买这个房子的话我怎么样才能判断业主资料的可靠性,还有能不能带上相关资料去公证处公正,这个公正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公司欺诈购买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

  •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租、转让、抵押?
      承租人通过租赁万式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可以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但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承租人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5期。)。我们认为,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经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


  • ·房屋征收补偿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申请机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列举式规定。即市、县级人民政府除须向法院提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包括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征收补


  •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


  • ·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


  •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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