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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本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评为伤二等乙级
  身患糖尿病(办理了特殊病),想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胃转流手术,住院费用高.工医办只报销基本医疗部分,剩余部分喊找民政解决.民政局负责人说民政局只有伤残军人1__6级特殊病报销的政策.你不能参照报销费用本人现在亨受6级伤残抚恤,据查网上有些省市像我这种情况都是医疗保障参照伤残军人执行的,我咨询一下安岳县民政局的答复是否正硧

·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8级的赔偿
  劳动能力经鉴定伤残达?级的赔偿

·交通事故,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外
  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外,还要赔偿十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农村户口是15780.5元,城镇户口是47795.6元)。

·上班时被蜂子蜇了,医院误诊差点丧命
  你好,想问一下,我二舅在四川广元,他工伤后住进了江南镇里的庙垭医院,那医院误诊,他病危又转院去了苍溪县红十字医院,在红十字住院五天,我舅妈护理五天。当时医药费全部是自己拿的,花了四千多。请问,如何追加医院责任与赔偿?当地误工费和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伤残定级咨询,右股骨开放性骨折
  右股骨开放性骨折,脑外伤,可定几级伤残?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

·婴儿更改姓名,小孩出生在医院办过出生证?现在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时想更改姓名需要
  小孩出生在医院办过出生证?现在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时想更改姓名需要怎么?谢谢问题补充:到过乡派出所,可派出所说改名字需要到医院重新换出生证明,医院说直接到派出所更改就行,医院不会重开出生证明的,所以现在不知道孩子入户怎么办?

·学校不办理医保缴费怎么办?
  孩子因病休学了,今的医保学校不统一办理我该怎么办.眼看就要脱保,去学校协商至今没有答复还在推拖,我该怎么办?

·我这样算医疗事故吗?,我这样算医疗事故吗?
  我这样算医疗事故吗?

·交通事故中特需医疗费应该赔偿吗
  我在开车时不小心撞伤对方,造成一根肋骨骨折,我带她在三甲医院检查后没让住院,可对方私自去另外三甲医院住进特需病房,还治疗她过去的慢性贫血。现在起诉,让我赔偿高额医疗费等。想知道法院会支持特需病房费和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吗?

·养女不赡养残疾母亲,我想知道法律规定了没有
  我想知道法律规定了没有,子女对不能自理的残疾老人如何赡养的。谢谢!

·我怎么才能要回属于我的三级伤残待遇?
  我是**有限公司工人,1973年工伤38年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没给过?三级伤残护理费也从没有给过?月伤残补助金从1998年才发每月24元。现在以长到每月140元,从没给我调过。我怎么才能要回属于我的三级伤残待遇?97年评三级护理,工伤药费积了上万多元,一年只到绥中县社保给报销一次,伤残待遇只补了04年到11年的。补发的明细半年了也不给我邮来?04年以前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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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


  • ·智力残疾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规定:智力残疾的分级:一级,智商<20,极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二级,智商为20-34,重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三级智商为35-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


  • ·浙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
      1、罪犯如保外就医条件、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当然也包括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


  • ·破坏生产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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