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律师,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地产律师,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屋律师,浙江余杭区塘栖镇二手房律师,浙江余杭区塘栖镇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余杭区塘栖镇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房产纠纷律师 瓶窑镇房产纠纷律师 仁和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临平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良渚玉文化园房产纠纷律师 良渚文化遗址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余杭区> 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转房合同3年一年不想租了房东不让走还不让动房子里的东西、
  转房合同3年一年不想租了房东不让走还不让动房子里的东西、

·合同未到期,店面改房东,租凭人如何申请债权?
  我所租凭的店面属于某企业,签订了五年合同,可现在只经营了不到一年,企业破产,政府拍卖后,新房东要求收回店面,剩余的房租需我们申请债权,可我们的装修费用却不提,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债权呢?

·租房开店遇到拆迁,我租了一间农房开小店
  我租了一间农房开小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烟草证都有,现在要拆迁。房东要我搬走,没有任何补偿

·双职工已离婚福利房,我和前夫系同一单位职工
  我和前夫系同一单位职工,2000单位建房以男方条件分得一套住房,没有享受过双职工的任何优惠,我们已于去年9月离婚,现在单位又要建房,此次是利用单位的集体国有土地建房,现在单位开始订规定,说是要去年1月1日前离婚的才能两方分房,这样合理吗?这样算起来我离了婚了,这次分房却没有我的,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30年,到头来我是什么也没有,这样合法吗?谢谢律师朋友们在百忙

·国土使用证的过户,我买了套房子
  我买了套房子,因为是集体的,国土使用证暂时不能办,我想叫他在我们的合同上加条补充协议,我想问下,该怎么写?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多少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多少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拆迁问题,您好,您好,我专科毕业后没落实单位,把户口又迁
  您好,我专科毕业后没落实单位,把户口又迁回村上,属村上城镇户口,但无田无房屋,现在我们那儿要拆迁,请问我能有一定的补偿吗?我是肥东县的

·房屋面积一样吗?,购房合同上面积一样的房
  购房合同上面积一样的房,实际却大不一样,一套内有明显的很大的墙柱,另一套很平整没有任何墙柱,请问它们的面积会一样吗?两套房的价钱是一样的!

·离婚房产问题!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离婚,男方本地江南八区家里刚拆迁,被拆迁房子是产权证是父母的。女方户口是在近两年和男方结婚后从江宁区迁到男方家来的,我与妻子,小孩户口与父母在一起。男方家这边在2007年已经土地征收过了。现在拆迁了按家里实际面积和人口共分得5套房子,被拆迁房私房是父母之前建的,包括后来因家里人口多了害怕拆迁面积不够扩建也是父母出资扩建的。现在女方不肯离婚想

·房屋漏水该谁承担责任,你好
  你好,我是房主,我出租了一套房屋给一个租凭户,房子使用期间租凭户说管子爆了造成了楼下漏水。楼下的住户要求赔偿,该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房屋租赁,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乙转租
  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乙转租,约定租金每月1000元,租赁期限自2002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乙与丙签订转租合同,约定租金每月2000元,租赁期限自2002年12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2003年6月1日,在乙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协议;2003年9月1日,丙取得该房屋的产权的同时书面通知乙,声

·交通事故,我经一朋友介绍给一个体老板开车老板给我钱用我驾驶证在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
  我经一朋友介绍给一个体老板开车老板给我钱用我驾驶证在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某天我这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车开出去并且肇事了肇事后打电话告诉我当我到现场时他已经跑了我想问一下这个责任怎么认定并且他和我老板关系很好如果他们俩串通好说车是我自己租赁的我会有什么样的麻烦?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在约定的某一特定时段签订本约。  预约的构成,一般来说,需要考察两方面的要件:(1)预约的形式问题。如果将要签订的正式合同(本约)有强制的形式规定的,“不得以预约迂回为脱法行为,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


  •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5期。)。我们认为,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经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


  • ·房屋征收补偿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申请机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列举式规定。即市、县级人民政府除须向法院提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包括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征收补


  •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


  • ·在房屋接管验收中,对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在房屋接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其对房屋不同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  (1)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步强维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2)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用费用补偿的办


  • ·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


  •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


  • ·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余杭区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