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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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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交通处罚单,我08年的处罚单
  我08年的处罚单,滞纳金已经累计至200元,请问现在怎么交,我去建设银行交,银行提示说暂不能受理

·民事审判的依据是什么?,民事审判的依据是什么?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
  民事审判的依据是什么?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等,他们在民事审判中的地位是如何?哪儿对这个问题做出规定依据呢?

·个体营业执照过期半个月,该不该处罚
  个体营业执照过期半个月,该不该处罚,罚款依据是什么?_

·区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
  区和县工商部门哪个权限大?区工商部门有权对一万元以上罚款作出出发吗?

·民事,1,1。公安机关说我爸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
  1。公安机关说我爸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2。公安机关说当事人的家人强行要拘留3。公安机关事发后第三天拘留~!4。拘留后家人没一人明白事发后的经过`!5。公安机关说,水利局单位要强行扣留我爸

·教师超生如何处罚,我是一名教师
  我是一名教师,我与前夫离婚后孩子判给对方,现在丈夫农村户口吧,有一孩子,如果我们再生育一个小孩,我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会开除公职吗

·什么是行政复议?,什么行政复议?
  什么行政复议?

·工商部门对个体户侵犯商标权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工商部门对个体户侵犯商标权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者就没办法处罚吗?怎取证据?
  我的朋友他老公有外遇,明目张胆说自己有第三者,近一个月不回家住,在外租房子住.今晚回家拿衣服,我跟他走,他还要打我.他妈拦住免爱打.他非要离婚.结婚五,没孩子,手机录音他承认有外遇,算证剧吗?

·合同中甲方要求对乙方超龄的人员数量进行处罚100/天/人合理吗?
  您好!我公司是物业公司,保洁合同中甲方要求我公司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年龄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0岁,女性不得超过45岁,如果有超龄按人员数量进行处罚100/天/人,第二点,若我方按配置的人员不足,在确认不缺岗的情况下保洁工作不到位按100/天/人进行处罚,我方无法接受,第一人员保洁人员难招,第二,报价偏低,如果签订合同将亏本经营请问如何和甲方

·保安员失职处罚,我曾是一名公司保安员
  我曾是一名公司保安员,进入公司10个多月,在一个通宵班中,工作失职(睡了3个多小时),导致公司经济损失27万多元,当晚发生盗窃,损失是次日与最近一次的盘点(9天前)算出。之后公司对我的处罚是:罚款1500元(我的工资是1320元/月),即日起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样的处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欠别人一万元能构成行政拘留吗
  欠别人一万元能构成行政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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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年××月××日出生,性别:  ,住址:   ,联系方式: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其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委托代理人:刘律


  •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考虑。


  •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首先,拆迁公告的实施主体是拆迁管理部门,它是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为。《条例》第八条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发布拆迁公告告知被拆迁人。拆迁公告是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实施的职责行为。根据《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拆迁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具体指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如果被告不能提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来证明该行为的正确和合法,则被诉行政机关可能承担败诉的诉讼后果。


  •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法规、规章也不一样,所


  • ·法律对假冒他人专利的处罚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生产的产品与他人的专利产品类似,或者在产品包装上加上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使人相信该产品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假冒他人专利的四种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


  • ·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大麻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自用,教唆收容他人,运输贩卖,牵扯到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在这三类当中,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论情节轻重,均属于刑事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量刑的高低。我们研究一下刑法对于大麻的处罚,主要回答几个问题: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3)持有大麻多少算是刑事犯罪


  •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0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


  •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


  • ·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7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的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


  • ·醉驾刑法处罚2012新标准
      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 ·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如实供述罪行能否成立自首?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无论如实供述的是同种罪行还是异种罪行,均不能认定自首。第一种意见认为将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人员按服刑犯处理,显属违法。第二种意见只考究了立法意图,而未能正确理解刑法典条文对“自动投案”的规定。  刑法理论界把刑法典总则第67条规定的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


  •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负有直接责任的军人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军队房地产管理和使用规定,未经有权机关借故依法审批,有偿或者无偿改变军队土地、房屋、国防工程设施、林木的产权关系,情节严重的行为。

    ·组织越狱罪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遗失武器装备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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