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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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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94年开办的,地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已更换法人,而且法人是残疾人
我公司是94年开办的,地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已更换法人,而且法人是残疾人,怎么办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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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
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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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评为伤二等乙级
身患糖尿病(办理了特殊病),想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胃转流手术,住院费用高.工医办只报销基本医疗部分,剩余部分喊找民政解决.民政局负责人说民政局只有伤残军人1__6级特殊病报销的政策.你不能参照报销费用本人现在亨受6级伤残抚恤,据查网上有些省市像我这种情况都是医疗保障参照伤残军人执行的,我咨询一下安岳县民政局的答复是否正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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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无故被拘留,此时申请法医鉴定还需办取保就医吗?
行凶者恶人先告状,有权有势,地方派出所办案不公把受害人无故刑拘,请问此时受害人提出法医鉴定人能不能从看守所出来住进医院,还需要办取保就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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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旅游区致残,因建厦门正新轮胎投资厦门市灌口双龙潭旅游区被石头砸伤手腕致残
因建厦门正新轮胎投资厦门市灌口双龙潭旅游区被石头砸伤手腕致残,建筑工地不与受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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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定级咨询,右股骨开放性骨折
右股骨开放性骨折,脑外伤,可定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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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的食中环指末级脱离是几级伤残
我妈妈因为工作机器运转不正常导致右手食中环指末级脱离.请问这个算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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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有律师可以帮助我吗?
我母亲10月11号在鼓楼医院手术,医院在推病人进入麻醉室换床的过程中,将我母亲从很高的床上摔下,然后没有告知家属,也没有做任何的鉴定等,直接送去了手术,手术后,也没有将情况反馈给家属,事情发生2天后,我母亲苏醒了,我们家属才知道。当时找医院交涉了下,医院推卸是爱玛克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推卸责任给护工,然后将护工开出了,因为我母亲刚做完手术,没有再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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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感染医院应负责吗
我剖腹产生下孩子以后感染,又到医院找产科大夫,由于大夫不负责差点连命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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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医院的医疗事故,我于读高中的时候在湘雅医院接受半干扰素治疗后
我于读高中的时候在湘雅医院接受半干扰素治疗后,此后出现长期严重的负作用,情绪低落,思维迟钝,注意力不集中,一直没好,严重影响学习,我去问给我治疗的医生,他也没什么说法,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四处求医也不见好,近几才知道是得了忧郁症,干扰素副作用中较严重的一种,到现在也没好,本来我上高中之前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好,我的高中班主任还我说我应该要上武汉大学的,可是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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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特需医疗费应该赔偿吗
我在开车时不小心撞伤对方,造成一根肋骨骨折,我带她在三甲医院检查后没让住院,可对方私自去另外三甲医院住进特需病房,还治疗她过去的慢性贫血。现在起诉,让我赔偿高额医疗费等。想知道法院会支持特需病房费和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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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造成大拇指第二节骨折,能否定伤残
初中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跑赛被人无意撞倒,造成大拇指第二节骨折,能否定伤残,
浙江泰顺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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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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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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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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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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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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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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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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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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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
1、罪犯如保外就医条件、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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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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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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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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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罪
所谓盗用他人身份,是指未经姓名权人的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姓名权人的身份,来开展相关的民事活动。 所谓冒用他人身份,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身份,声称自己就是被代替的人,从而代替他人行事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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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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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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