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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石门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桐乡石门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桐乡石门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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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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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智障残疾的人可以买房子吗
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因为就是这样,所以兄弟媳又点排斥她,但是我们那里要移民,可能有一点点钱,但是怕以后的事,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用我妈妈的名字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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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三岁时我亲爸爸就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三岁时我亲爸爸就去世,然后我六岁时和姐姐随母亲改嫁,户口也签过去了,我现在二十五了姐姐也结婚了,但我亲爸去世后留了一套房子(是和我妈婚前奶奶给盖的)想问一下真么多年这种情况,这个房子属于谁的,我和姐姐有继承的权利吗?很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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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我(已婚)买的房产,只写我的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想要卖该房产(门市楼),还需要丈夫同意并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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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终身享受吗?,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
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已申请到廉租房,但现在准备结婚,男方有房,此廉租房会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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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产怎么分割,李四有四个儿女
李四有四个儿女,分别是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李四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现李甲说该房产是他的,因为是他于九九买的,有买房款收据,却没有买房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上既不是李四的,也不是李甲或李乙的,而是卖房人的)。而李乙主张该房屋是他与李甲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李乙出一半的房款,但是房款是用李乙所有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抵顶的价款,李甲当时同意这种做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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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离婚后房产留给女方
离婚后房产留给女方,私生子以后可以回来要吗。离婚后男方贪污前妻财产受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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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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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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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之前是老公父亲的老公一套我可以怎么分
结婚一直是老公父亲的房子现在拆迁房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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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变更,各位律师好:父亲需要把一套房产变更为儿子名下
各位律师好:父亲需要把一套房产变更为儿子名下,请问用赠与、过户这两种方式哪种费用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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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贷,全商业房贷批下来后一般多少时间能放款
全商业房贷批下来后一般多少时间能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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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你好,你好,律师我想咨询您点事,就是关于购买公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您点事,就是关于购买公寓的契税是百分之几和办理公寓产权证的工本费是多少
浙江桐乡石门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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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第一,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改房不是单位分配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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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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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出租人的解除权的行使情况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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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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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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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办理产权证仅是时间问题,取得房屋产权具有必然性。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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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逾期交房不可抗力的认定
关于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不可抗力的表述: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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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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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通常我们约定违约金主要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合同,可是这与对方迟延履行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些当事人看到对方迟迟不履行合同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个时候我们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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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新、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由交换一方向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补偿数额由双方自行议定。2、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公房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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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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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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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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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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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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