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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淳安石林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淳安石林镇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淳安石林镇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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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婚姻继承问题,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
  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子可否自主选择双方中的一方?Q3过错方是否有权利索要财产及孩子?Q4若过错方为男方,孩子归女方,孩子与男方的法律上的关系是否还为父子?若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能否提出与过错方脱离关系?关系脱离后,孩子能否享有对男方家产的继承权?

·2010年因病死亡的子女遗属问题
  我的孩子今年20岁,是大三的学生,其父于2010年3月因病去世。现在厂方因孩子年满18岁而拒付生活费,请问,我有哪些相关条款可以申请?

·遗书,我老公在去世前曾让我代笔写下遗书
  我老公在去世前曾让我代笔写下遗书,是铅笔字的。签名也是铅笔的。注明房产和车归我们的女儿所有。他曾离过婚,也有一女。请问铅笔遗书有效吗?

·继承法,有房产一方是再婚
  有房产一方是再婚,另一方为初婚,如果有房产一方故去,另一方是否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

·关于遗嘱的问题,请问律师:我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给我
  请问律师:我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给我,由于她不识字,所以立遗嘱只能是请人代书,我找不到其他人,只能找我的同学来帮写。别外还有两个人在场,一个是我另外的一个同学,一个是我母亲的一个朋友。我有如下问题:1.同学是否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人?2.这种代书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3.如果要立成公正的遗嘱形式,是否是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代书?4.公正形式的遗嘱,其收费大概在什么

·房产纠纷问题,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一方存在事实婚姻还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三十多年前,A与B人结婚,B与他人同居,A一直独居,但B经常以夫妻名义向A向生活费,A向来都给,但不多。就这样,两人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三十多年后,A因病住院,A单位与B本人联系不上,通知A的弟弟,B在A住院期间一直未出现。因抢救无效,A死亡,A的弟弟为其办理后事。后B却赶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并以婚姻关系为名将A的弟弟告上法庭。但三十多年来,B与A的其它家

·合同继承 ,我爸去世?他承包了台客运车现在我能继承?还是其他股东继承?/p>
  我爸去世?他承包了台客运车现在我能继承?还是其他股东继承?/p>

·公租房继承问题,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
  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在他去逝时房屋没有买断。即我父亲当时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现在此房屋户口本上有我奶奶,和继母,我女儿的名字。我,我奶奶,我继母协商,决定将来此房屋拆迁时我们选择要补偿金,并且分成三分平均分配给我,我奶奶,继母。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担心继母将来会反悔。期待回复。谢谢!

·咨询各位律师个房屋继承的问题
  咨询各位律师个房屋继承的问题

·怎么分清共同财产和个人遗产
  我父于2011年10月7日病逝,我想问一下以下哪个是共同财产哪个是个人遗产:1.企业年金2.养老保险3.住房公积金4.太平洋保险

·房屋遗产问题,某老太,某老太,育有1子4女,无职业。丧偶后,其
  某老太,育有1子4女,无职业。丧偶后,其生活费用有子女共同出资。1991年,老太以本人户口动迁后分得一套34.12平米的使用权房。老人本人意愿由3女儿照料其生活起居,并且生后事也由3女儿负责(包括丧葬费,坟墓购买费用),在老太死后把房产交给3女儿继承,但并未留下书面遗嘱。1995年,3女婿以自己的名义买下该房屋的产权,并迁入户口成为户主。老太于1999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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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也包括密码等网络权益。网络里的文字照片肯定属于个人网络财产。通常状况下,只要符合3个特性就可以被认定为网络财产: 


  • ·公司股权遗产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  股权体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公司。继承人之所以提出确权诉讼请求,往往是其主张股权得不到公司的认同。  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拟制的人格,公司的所有意思


  • ·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 ·记名股票遗失的补救措施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


  • ·被继承人生前,可以发生继承吗?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


  • ·遗弃伤病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战场救护秩序。我军的性质决定了军人不论职务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彼此应互相关心和爱


  • ·律师遗嘱见证
      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特征是:1、律师遗嘱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见证是由律师根


  • ·遗嘱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


  • ·什么是涉外继承
      一般来说,涉外继承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财产继承关系.所谓"涉外",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要素或者与遗产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的涉及到外国.


  •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枉法仲裁罪
      枉法仲裁罪, 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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