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南浔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南浔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南浔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南浔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律师,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地产律师,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屋律师,浙江南浔区石淙镇二手房律师,浙江南浔区石淙镇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南浔区石淙镇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旧馆镇房产纠纷律师 千金镇房产纠纷律师 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南浔镇房产纠纷律师 练市镇房产纠纷律师 双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南浔区> 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南浔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产问题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
  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人拿走说修改正式合同。请问他有权更该房子的层数吗?

·房屋四周多远的距离属于所有人的,
  房屋四周多远的距离属于所有人的,

·租房押金,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
  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租的房子没能到期就得先走,合同签到2012年3月份,我房租交到2011年1月份有押金500,房子是一个二房东很不好说话,我说我转租出去,他不同意,押金还不返还,我剩余房租可以不要我只要求要回押金二房东也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今年三月初我卖掉老房子后,来到新楼盘看房,当时手上只够付房款三成的资金。售楼小姐为了让我在她们楼盘买房,偷偷告诉我,可以办个假公积金加商业组合贷款(我没交过公积金,根本不可能办公积金贷款的),因为南京这边办公积金贷款必须要等房子封顶才能办理,这样至少可以拖三个月付剩下七成的房款。售楼小姐说三个月以后我也能拿到卖老房子的房款了,她让我到时一次性补齐即可。所以我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我是一名教师
  我是一名教师,一直缴纳着住房公积金。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我的第一套房,已办好了房产过户。房证登记时间是2011年9月27日,但实际上我在12月5号才拿证到手。现在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却被有的人告知房证已经过了两个月期限,请问,我这种情况就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吗?(据说高密规定的是在下房证两个月内办理才有效)

·无产权证的房子,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我08年买了镇上医院自己建的房子(底面商铺,上面住人,共三层)就在医院前面靠近街道,但没有房产证连缴水电费都是医院给弄的一个缴费号码不是我们的名字,医院说可以到镇政府签产权转让协议(目前还没去签),请问:这样的房子万一以后拆迁怎么补偿?

·国有资产可以变买吗?,不管职工住房生活
  不管职工住房生活,变买国有资产,用于搞形象工作

·二手门市,=我要买一间二手门市面积在120平方米房价在5000左右要交税是多少
  =我要买一间二手门市面积在120平方米房价在5000左右要交税是多少。怎么算、

·房屋拆迁,你好,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
  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现我父母家房屋要拆迁,我父母把其中一部分房产给我弟弟,全家同意,我弟弟在拆迁中能享受什么样的权利?请指点。

·房产拆迁
  
南京青奥前拆迁,租的门面房,租了六十多平米,前面自己盖了九十平米,连在一起,已经营业十八年了,后面租的房子有证,每年交房租也是按一百五平米交,是厂房。自己盖的没证,拆迁办拆迁时按一千三一平米算,是否合理?

·房产纠纷?,结婚一年多,结婚一年多,老公死了。我和小孩能得到房产
  结婚一年多,老公死了。我和小孩能得到房产吗?婆家不让我和小孩住怎么办?

·一套房子卖两家,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
  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而我们两家都有合同,另一家收到进户钥匙,有了进户手续,我们才知道,我家应该进行哪些法律程序,起诉哪方?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


  • ·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


  •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主张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的合理诉求,人民法院还是应当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予以保


  •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


  •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


  •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补偿的范围,如进行拆除,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 ·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是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是领有国有土地使


  • ·跳单买房,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跳单”是一个行业术语,就是指房屋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第一,要看中介合同是否已经生效,且要看中介人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交易机


  •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规定
         很多购房人关心在当前商品房限购令的背景下,南京一直以来的买房落户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对于这个问题,律师解答说,目前南京买房落户的政策尚无变化,南京目前的买房落户政策出自2004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


  • ·离婚房产分割之婚前房产出卖所得购房款婚内买房
       1、夫妻一方婚后卖掉婚前个人名下房产换购大房子时,最好能够将婚后购买的房子产权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    2、如果确需要添加上配偶的名字。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一可以在房屋产权登记中明确约定房产证上权利人的份额,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可以根据房产证上关于房屋产权比例的约定保护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


  • ·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或采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并规定了两个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

    ·虐待部属罪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南浔区石淙镇房产纠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