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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你好:想请教一个问题
  你好:想请教一个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于一前发生外遇被老公发现并他有证据,之后一直吵闹不断,最近矛盾较激化,双方都想离婚。我有一女现8岁,有一共同房产,平时基本都是由我来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若离婚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要孩子。象这样的情况,法院判孩子归我的可能性大吗?若归我,他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若孩了不归我,为了照顾孩子,我还有权力居住现在的家吗?判回复,

·离婚 ,新婚至今?,新婚至今?,没有一次严格意义上的夫妻生活
  新婚至今?,没有一次严格意义上的夫妻生活,无孩,我是女方想离婚,想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该如何操作,男方是私营企业老板

·关于再婚要小孩的问题,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
  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和丈夫结婚没有登记领结婚证
  我和丈夫结婚没有登记领结婚证,还生了一男一女,俩人感情不合,分居了俩年!我们互相写了份离婚协议书,这样有效吗?

·劳功争议,自从2011.2.24进入一家服装公司担任物流主管一职
  自从2011.2.24进入一家服装公司担任物流主管一职,跟公司没有签合同,在和本公司仓库交接时数量出现差错,出错期间公司没有做出任处理方案,公司把我辞退后不给于结算剩余工资12300元,出错时本人送货已去另外公司了,现公司要全部我负责,请求律师帮我指点一下如何解决。谢谢!码,我们的客服人员会免费为您推荐当地的专业律师。

·涉及家庭的公转私,涉及家庭的公转私
  涉及家庭的公转私

·请问别人在我和家里人面前说要杀了我孩子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我和家里人面前说要杀了我孩子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带走别人得老婆,我没有结婚但是有小孩了
  我没有结婚但是有小孩了,我带走了别人得老婆,但是她是自愿跟我走的,我算犯罪吗?她老公已经报案了,说得很厉害说我拐卖,那样能够告我吗?

·我的婚前婚后协议法院怎么说是无效的
  甲方(男方):***现住***乙方(女方);***现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现就婚前财产约定,达成协议内容如下;1.婚前甲方在***有楼房***间小轿车一部建筑吊车一部,货车3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置该财产.2.甲,乙双方婚前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3.婚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婚后财产甲,乙双方各自收入归甲乙

·房屋拆迁,你好,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
  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现我父母家房屋要拆迁,我父母把其中一部分房产给我弟弟,全家同意,我弟弟在拆迁中能享受什么样的权利?请指点。

·办理结婚公证书,办理结婚公证书需要的材料
  办理结婚公证书需要的材料

·托管户口能否领结婚证,我是武汉的大专毕业生
  我是武汉的大专毕业生,毕业时户口在武汉人才市场中心托管着,现在想领结婚证,不知道是否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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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1)立即拔110报警电话,不方便语音报警时,可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报;注意固定证据(如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等),保存好出警回执、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的协议、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告诫书等材料,必要时进行伤情鉴定。(2)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情况下尽可能不要使用极端的语言、肢体动作


  •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涉外诉讼离婚      (一)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离婚案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意见,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的情况下,仅由代理人出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


  •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被宣告失踪;②


  •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的基本要求。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将争议财产约定归被另一方所有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把重婚情形放在了第一种情形。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


  • ·违法运用资金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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