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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请律师房产抵押担保借款纠纷打官司讨回借款.
  2009年10月9日,被告夫妻共同向原告借款15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3分,至2009年12月9日本息还清;被告夫妻用共同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15万借期2月原告和被告夫妻三人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原告给发付15万被告夫妻给原告15万借款收条一张现已过期6个月.原告要主张债权,打官司肯定赢。问题原告要最快最短时间讨回借款须采取法

·我买回迁户的房子没房产证要怎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我要在北京买套回迁户的房子现在还没有房产证为了避免风险我该如何同业主办理手续?

·民事诉讼 ,我家有五三土地?别人在土地上建有一间房屋有房产?请问我家能拿回土地吗
  我家有五三土地?别人在土地上建有一间房屋有房产?请问我家能拿回土地吗

·房产过户咨询,请问北京东城房管所产权的平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需要那些手续?
  请问北京东城房管所产权的平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需要那些手续?

·遣产继承房屋手续及收费,我老公去逝了
  我老公去逝了,儿子有房,放弃继承,我应怎么办手续及交费?

·离婚财产分配,你好,你好,如果担心,最好让你妈拿钱买下的房子
  你好,如果担心,最好让你妈拿钱买下的房子公证给你所有,写好协议,如有需要请致电。

·A酒后漫骂房屋主人B,并私闯民宅被主人捅伤,主人会被判刑吗?
  A与B认识,有感情纠隔请律师指点,谢谢!!

·二手房三方签了买卖合同,房主亿缺钱为由拒绝平银行贷款
  12月初,我和中介,房主签了房屋买卖置换合同,交了房主定金,合同内规定过户日交钥匙,因为当时三方谈得很好,所以合同没有写平贷款,交房等的具体日期。后中介告诉我房主因为缺钱年前不还贷款致使手续无法办理。后与房主沟通,房主确认春节前不能平房子贷款。房主不积极平贷款是不是不作为,违反基本诚信原则,现在能不能起诉他?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合同,三年合同给了一年的钱
  三年合同给了一年的钱,不想在租,房东不让搬东西走,怎么办

·关于房产过户,请问下律?我母亲要把房子留给我
  请问下律?我母亲要把房子留给我,但我要先做继续公?因我父亲已过世了,房子是我母亲的名?,是做赠予公证还是做买卖公证呢?哪一种比较便?它们要交哪些税呢?麻烦你了!

·修路应该离住房多远?,我家是农村的!现在的住房距离县道有九米远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的住房距离县道有九米远,可是现在要加宽,路边一直到我家房子阳台边上,距离主房一米,这样合适吗?

·关于安置房的产权人变更问题如何操作
  如果现在住的房子的产权人是丈夫,是属于婚前财产。现在该处房产马上要拆迁了,夫妻商量好等将来回迁安置房,办理安置房产权时如果是两套住房其中一套产权人为妻子,另外一套为丈夫,或者是产权所有人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要在和甲方签订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时对此情形进行必要的事先约定即可,还是要通过必要的法律手续。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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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未成年人可否购房办证?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要么直接由其监护人代理


  • ·房屋拆迁的主要环节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规


  •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1)、房屋原值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答:原值里的相关税费按购入时应缴纳的税费计算,须提供正式发票但不含物业维修基金。商品房:购房《发票》、购房《契税完税证》二手房


  • ·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1.拆迁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期限:北京市规定,当事人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前;天津、浙江等省市规定,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裁决。2.行政机关作出裁决期限: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内作出。3.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自行政裁决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由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该方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该方所有,由该方给付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


  •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预订房屋座落地点、面积、单价、总价;&nb


  • ·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如何进行判断?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判断被拆迁房屋面积时,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这是一种原则性、一般性的规范。但实践中,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往往大于产权证上的面积。这种情况,如果被拆迁人确实有证据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标准确实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断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根据。例如,被拆迁人


  •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行政行为,所谓复合行政行为,即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包含着另一个或多个具体行政行为,且后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前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也就是行政行为程序前置。拆迁人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之前,必须具有所在地计划委员会建设项目立项批准行政行为;土地管理行政机关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行政行为(或办


  •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


  • ·公租房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


  • ·催收非法债务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问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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