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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请问我该怎
  ?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不过我们手头都没有的,现在去想照顾老爸老妈,回宁波老家工作了,并招考到了宁波的事业单位,现在想辞职,但是医院说要么离职,不给档案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眼睛伤残,请问眼睛受伤后视力
  请问眼睛受伤后视力,视力达到多少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受害人无故被拘留,此时申请法医鉴定还需办取保就医吗?
  行凶者恶人先告状,有权有势,地方派出所办案不公把受害人无故刑拘,请问此时受害人提出法医鉴定人能不能从看守所出来住进医院,还需要办取保就医吗?

·因建旅游区致残,因建厦门正新轮胎投资厦门市灌口双龙潭旅游区被石头砸伤手腕致残
  因建厦门正新轮胎投资厦门市灌口双龙潭旅游区被石头砸伤手腕致残,建筑工地不与受理。怎么办

·我公司是94年开办的,地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已更换法人,而且法人是残疾人
  我公司是94年开办的,地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已更换法人,而且法人是残疾人,怎么办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医药费责任纠纷,农村家庭互相帮忙干活
  农村家庭互相帮忙干活,干活过程发生意外摔伤,造成骨折,请问医药费应该怎样分担?

·右手的食中环指末级脱离是几级伤残
  我妈妈因为工作机器运转不正常导致右手食中环指末级脱离.请问这个算几级伤残?

·本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评为伤二等乙级
  身患糖尿病(办理了特殊病),想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胃转流手术,住院费用高.工医办只报销基本医疗部分,剩余部分喊找民政解决.民政局负责人说民政局只有伤残军人1__6级特殊病报销的政策.你不能参照报销费用本人现在亨受6级伤残抚恤,据查网上有些省市像我这种情况都是医疗保障参照伤残军人执行的,我咨询一下安岳县民政局的答复是否正硧

·湘雅医院的医疗事故,我于读高中的时候在湘雅医院接受半干扰素治疗后
  我于读高中的时候在湘雅医院接受半干扰素治疗后,此后出现长期严重的负作用,情绪低落,思维迟钝,注意力不集中,一直没好,严重影响学习,我去问给我治疗的医生,他也没什么说法,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四处求医也不见好,近几才知道是得了忧郁症,干扰素副作用中较严重的一种,到现在也没好,本来我上高中之前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好,我的高中班主任还我说我应该要上武汉大学的,可是从那

·伤残定级咨询,右股骨开放性骨折
  右股骨开放性骨折,脑外伤,可定几级伤残?

·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
  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应该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的咨询律?,我妈因高血压晕倒后住院经过第一的治疗已经能够说话了手脚也正常
  我妈因高血压晕倒后住院经过第一的治疗已经能够说话了手脚也正常了。但就在某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由于大便不下我妈非常痛苦忍不住就大叫这是我爸去找医生,在这人命关天的时候医生却因不是他值班为由拒绝为我妈去找医生查看原因进行治疗,四个小时后我妈晕倒了。最后医生才来但已经晚了我妈由此几天都没醒过来过了两个星期醒过来了但却不能说话手脚也只是有点感觉。现在医生又给我妈停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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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


  • ·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
      1、罪犯如保外就医条件、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浙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 ·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以及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向其提供兴奋剂等助推性、教唆性兴奋剂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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