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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的问题,我姐姐要孩子得抚养权
  我姐姐要孩子得抚养权

·驾驶员已死亡,其家属有什么责任?
  妻子驾驶的车辆翻车,妻子和乘客死亡,丈夫有什么责任?

·未婚生子男方不抚养,男方不承认
  男方不承认,男方没有经济基础,那男方对孩子有责任吗

·这样的情况能办到结婚证吗?
  

·再婚财产,再婚财产,再婚财产
  再婚财产

·离婚问题,我是闪婚的,我是闪婚的,婚前没有了解很多,是草率结婚
  我是闪婚的,婚前没有了解很多,是草率结婚的,现在发现婚后不合适,所以提出离婚,女方自己同意,但是,她家里不愿意,说我是骗婚,并要我赔偿精神损失,说要30万,还说要打人,我是外地人,我工资只有2000,该如何办?我在她的本地工作,她在深圳,我们是网上认识的,聊了一个月,第二次见面就打证啦。请问,如果要精神赔偿要多少?离婚是我提出的。

·学校强迫学生打寒假工,具体情况是这样:学校寒假不给学生回家
  具体情况是这样:学校寒假不给学生回家,要全体去参加社会实践课。到指定的地方去实习~不去不给学分,不给毕业证而且还算旷课。因为学校有三个学期,寒假二个月算一个学期。过年时放七天假。学校这样要我们去实习、实践太不把学生当人啦。学校让我们去社会实践可以理解,但应该是采取自愿原则而不是强制性。因为毕业后学生有没这方面的社会工作经验,是学生的事情。而不是学校的事情,学

·非国家人员行贿,如没有谋到利益,是否构成犯罪
  非国家人员行贿,如没有谋到利益,是否构成犯罪

·婚烟,我和我朋友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龄
  我和我朋友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龄,但是我们要领结婚?需要准备些什?(需要女方的护口本吗)

·只有男方姓名和照片的的结婚登记证有效吗
  我们结婚的时候是我父母同意的可是我们一直没有感情,我们还用离婚吗,我们登记的时候我也没拿户口本也领了证这样的登记有效吗。

·人身损害,请问家人被车压了
  请问家人被车压了,脾切除加肋骨骨折,定几级伤残?在衡阳可以赔多少钱?农村户口

·婚前咨询,我和男友认知两年了我们打算结婚但是我老觉得他可能以前结过婚我怎么才能知
  我和男友认知两年了我们打算结婚但是我老觉得他可能以前结过婚我怎么才能知道这个事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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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止孙老太分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应首先


  • ·“专家论证”有什么作用?
      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或者死刑案件中,通过专家论证对某一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某一法律问题的适用作出普遍认为比较合理的论证,由于作出论证的一般都是刑法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有些直接就是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法官的导师,这些法官们上大学时所用的教材就是这些专家所著,所以他们的论证普遍会被接受,作为案件裁决的依据,从而使案件的裁决更合法合


  • ·分手或离婚是否有青春损失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关于青春损失费应否支持,应该视具体具体情况而定。        如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


  • ·家庭暴力的认证?
      我国现阶段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案,只是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受害方无法以家庭暴力作为独立诉由而直接起诉。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很难进行认定,特别是对身体暴力以外的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的认定和赔偿,从而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


  • ·经典实用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登记信息)女方:。。。(身份证登记信息)男女双方经协商,就双方离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关于子女抚养。(一)双方婚后生有小孩××A、××B。××A归男方抚养,××B归女方抚养。(二)男方每月(或每季、每年、一次性)向女方支付小孩××B的抚养费人民币。。。元整(数字¥。


  • ·分居满两年是否能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仅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请求离婚,若不符合准予离婚的其他条件,法院依然可以不予准许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婚姻法》中该条款的理解,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一、分居的起由问题。夫妻分居的原因


  •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或同居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附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01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nb


  • ·婚内赠与情人财物离婚后前妻要求返还,支持一半还是全部
      首先一方与情人这种特定关系违背了善良风俗,背弃了社会公德;其次,夫妻一方向第三人赠送财产的行为均发生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故夫妻一方向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关于返还财产的数额,应将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账进行核减,计算出实际转账数额,包括一些有特殊含义的数额,也应一并进行返还


  • ·分家析产纠纷的调解原则
          1、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时,只能分割家庭成员间共有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对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导致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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