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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德乾潭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建德乾潭镇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建德乾潭镇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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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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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财产,丈夫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出卖丈夫继承
丈夫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出卖丈夫继承的房屋,这个行为有效吗?2003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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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我夫家有两子一女
我夫家有两子一女,婆婆早年去世,公公不久前去世,名下有一处房产,大儿子多年未与家里有任何联系,不知所踪,女儿留学国外8年有余,至今未归,多年来单靠小儿子(我老公)照顾,老人去世突然,未留遗嘱,现在该如何处理房产?棘手的是面临拆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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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处理,夫妻经济AA制
夫妻经济AA制,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就是说:父母、妻子、女儿应各分别拥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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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没权分配
没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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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继承,请问:我自己买了商业店?将来子女们继承时还需要不需要交其他费用?谢
请问:我自己买了商业店?将来子女们继承时还需要不需要交其他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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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我想放弃继承权
我想放弃继承权,让我的哥哥继承所有的财产,所有的财产包括宅地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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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小孩出生证遗失了
小孩出生证遗失了,现迁户口需要。不知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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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你好!我是一个女孩!家里面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你好!我是一个女孩!家里面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我爸爸带着我哥哥取了我妈妈。然后有了我。对于家产,有什么说法。有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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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继承的几个问题,1,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
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一项参与继承,其他几项放弃继承,这种情况是否仍然叫参与了继承?2,一方继承人对几套房屋中的一套要求拥有若干年使用权的前提下放弃其所有权,这是否理解为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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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的相关手续,我父亲去世两年了怎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我父亲去世两年了怎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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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有那么难吗,我妈姐妹几个
我妈姐妹几个,关系不是很好,都分帮派的地步,现在年纪都是九十高龄的父母,有住房,现在其他姐妹想帮他们建房,想多分点钱和房产,可是我妈不想参与此事,也不想以后为了父母的财产弄得不开心,所以我妈要放弃继承她父母的财产,但是承诺还是会赡养老人的,可是他们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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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父母去逝后,房产登记写的哥哥的名字,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立有遗嘱,所有财产属一个子女所有,那么其他子女是否不能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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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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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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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依照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才能由死者的最近的亲属继承。最近的亲属,是指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妻子应当是合法的,未履行法律手续而私自同居的“妻子”不被承认。在继承份额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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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正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针对涉外继承案件作出的准据法的规定。 涉外继承案件,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或者被继承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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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一、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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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怎样继承香港亲属遗产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还可以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有关法律执行。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过程是: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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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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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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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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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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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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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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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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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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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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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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