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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产证过户,我家买了一套二手房
  我家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只是做了公证,现在想过户,对方不予过户,必须让再拿出5000元钱,这个怎么解决,公证在法律上有效么?

·父母为我(已婚)买的房产,只写我的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想要卖该房产(门市楼),还需要丈夫同意并签字吗

·廉租房可终身享受吗?,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
  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已申请到廉租房,但现在准备结婚,男方有房,此廉租房会收回吗?

·这房产怎么分割,李四有四个儿女
  李四有四个儿女,分别是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李四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现李甲说该房产是他的,因为是他于九九买的,有买房款收据,却没有买房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上既不是李四的,也不是李甲或李乙的,而是卖房人的)。而李乙主张该房屋是他与李甲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李乙出一半的房款,但是房款是用李乙所有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抵顶的价款,李甲当时同意这种做法,并

·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关于房贷,全商业房贷批下来后一般多少时间能放款
  全商业房贷批下来后一般多少时间能放款

·拆迁房之前是老公父亲的老公一套我可以怎么分
  结婚一直是老公父亲的房子现在拆迁房怎样分割

·房产,A的房子已经买给B多年
  A的房子已经买给B多年,但是房产证还是A,现在A的这套房子在法律上A还有没有什么法律效力

·为婆婆出半资购买房改房,只有口头承诺,现在能让婆婆兑现吗?
  "search">免费法律咨询济南咨询中心山东咨询中心按地区查咨询按专长查咨询按专长找律师发布案件委托/*9ask.cnask最终页960*90,创建于2013-7-2*/varcpro_id="u1312150";您所在的位置:免费法律咨询>律师>经济类>房产纠纷网友发布的问题已有2人回答,请查看为婆婆出半资购买房改房,只有口头承诺,现收

·我是外地农村人,可以在其他县市买经济适用房吗
  我托熟人给我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不是熟人本县的,可以吗

·再婚夫妇房产分配,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
  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继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人进行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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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合同对于新的房屋买受人仍然有效。该原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房屋拆迁


  •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 ·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


  • ·房屋漏水原因及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留有的质量隐患,这属于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如果是新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则可以主张退房,如果质量不严重,且在维修期内,可以主张开发商维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2、楼上住户装修改变管道或者不当用水、洗手间变动漏水至楼下,这属于侵权,楼下用户可主张侵权索赔;3、楼下住户装修


  • ·被拆迁房屋拆迁面积和性质的认定
      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


  • ·未成年人可否购房办证?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要么直接由其监护人代理


  • ·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    二、合同在履行过程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由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该方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该方所有,由该方给付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


  • ·房屋拆迁的主要环节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规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破坏生产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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