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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追讨欠款引起的刑事案,起因:对方欠我两万多元货款
  起因:对方欠我两万多元货款,讲定的是一个月之内付清,一年后还余下一千多未付。在今年4月我弟弟去取(我家没有分家),对方说等几天,几天后打来电话说是叫过去拿钱,钱未付骂了我弟弟一顿说是催他要钱了。在我弟弟过去拿钱的时候,对方的两个儿子带了两个人(共4人)到我家的门店找我弟弟,问什么事也不说。并等了20多分钟,等到我弟弟回来后把他叫到门店的街对面拿出刀来威胁弟弟

·吸食海洛因为何比冰毒要重刑
  为何吸冰毒第一次判15天,海洛因第一次要判两年?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权力

·刑事案件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现在是刑事拘??个多月了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开庭啊可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现在是刑事拘??个多月了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开庭啊可以去会见嘛会见要多少钱?

·车祸刑事附带民事,车祸刑事附带民事
  车祸刑事附带民事

·我想有个?,我是一个才刑满释放的人请问我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如果能申请需要些撒子材
  我是一个才刑满释放的人请问我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如果能申请需要些撒子材料

·去饭店吃饭时与别人打架了,结果把不相干的人烫伤?抓起来了,会判刑吗?
  去饭店吃饭时与别人打架了,结果把不相干的人烫伤?抓起来了,会判刑吗?

·请问这样会被判刑吗?,我朋友(未十八满岁)与一个未满十六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
  我朋友(未十八满岁)与一个未满十六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女生是自愿的,地点也是男方家里.之后女方及家长报了案,说他强奸。女方家长说这事可以私了,就赔偿五万,如果不赔偿的话,就告上法庭,请问强奸罪明能成立吗?会被判刑吗?希望能听到你门的答案。

·判刑探视问题,判刑探视问题
  判刑探视问题

·南京首起刑事速裁案移送审查起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根据决定,试点地区定为北京、天津、浙江、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18个地区。

根据授权,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

·杀人凶手11年后被抓,被抓多久后可以提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赔偿?
  杀人凶手11年后被抓,被抓多久后可以提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赔偿?因为我人在外地,回趟家不方便!

·减刑问题,律师大人你好,律师大人你好,我小弟去年4月份因抢劫在福
  律师大人你好,我小弟去年4月份因抢劫在福建被判1年6个月刑,请问能否减刑?一般能减多少?谢谢你们。急切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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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数罪并罚中附加刑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该规定,仅说明了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时,附加刑和主刑应当罚,不能由主刑吸收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而数个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则没有解决。因此,刑法关于附加刑并罚中有数个附加刑的,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并罚。  数个附加刑的并罚包括了不


  • ·刑法中的非典型自首
      新刑法规定了自首(典型自首)和以自首论(非典型自首)两种情形,由于二者在主动投案的表现形式上有重大差异,因而对二者构成的内在要求也不同。典型自首的成立只需犯罪行为人单方做出行为便可,而以自首论则需要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人的单方行为做出评断,认为符合“尚未掌握”的标准才能成立。典型自首体现在主动投案上.以自首论则体现在主动


  • ·刑事案件审判后一般多长时间得出判决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告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上述人员.意思说,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日定期宣告,所以,只要在审判的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1,一审公诉的,1个月,最迟1个半月,案情复杂的,可再延长一个月2,一审


  • ·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范围
      主刑已经执行完毕而正在执行附加刑的或者被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属于“正在服刑的罪犯”?  我国刑罚体系由主刑及附加刑构成,附加刑是刑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无论单独运用还是附加适用都是刑事处罚。从理论上讲,主刑已经执行完毕而正在执行附加刑的或者被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


  • ·商业秘密刑事维权的操作流程
      刑事控告的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受理、立案阶段   受理阶段:分别是受理中心审核材料是否受理,案审中心队长盖章同意受理。立案阶段需经以下程序:案审中心队长盖章同意受理后,转交办案大队队长签字,再提齐市局主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立案。(二)拘留、逮捕阶段   在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即实施抓捕行


  • ·刑法第21条详解
      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


  • ·死刑案件如何辩护?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家属非常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


  • ·逮捕权限划分和程序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逮捕是一定时间内剥夺


  • ·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


  • ·刑事案件谁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同学、同事也可以代为聘请律师。无论近亲属还是其他亲属、朋友、同学等聘请的律师,都必须获得犯


  • ·逮捕与拘留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所有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措施,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羁押的时间较长,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为止。因此,采用时必须持谨慎态度,严格依法办事。只有依法正确使用逮捕措施,才能准确及时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发布时间:2008-05-2208:09:27    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现就人民法院审理死


  •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虐待被监管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本罪是指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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