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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公司欠债债主向我追讨,我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举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举证责任是在债权人还是夫妻中的一?依据是什?

·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我一朋友代09年借别人高利债
  我一朋友代09年借别人高利债,到期不能还,被劫持危胁,只好找我做担保,我担保了在三个月还债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收不到,我全权负责,但债权人此后一直没找朋友和我收债,直到期2011年8月才突然找我和朋友收债,朋友无法还,债主请了律师向我催讨。我很痛苦,我不懂法律,不知担保责任已失效,只好答应帮做调解工作。债主的律师事先写好了调解书,写明我的责任,并要求我在调解书上

·债务问题,您们事务所是否接了买手机的案子我可以问吗因为我被自称是**律师事务所的
  您们事务所是否接了买手机的案子我可以问吗因为我被自称是**律师事务所的打电话来向我要钱,他说是我妹妹买手机没还钱。都打电话给我妈妈和我

·法律咨询,请问有县级发的房产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可以抵债吗
  请问有县级发的房产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可以抵债吗

·夫妻离婚的共同债务?,您好
  您好,一方想要提出离婚,但害怕另一方所欠的债务,但这个债务是在这一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产生的,请问:这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一旦离婚是否也得承担这个债务?

·土地转让问题 ,有个企业要买我们村的地
  有个企业要买我们村的地,但是一亩给十万,太少了邻村的二十万了,可是在八月份村领导的几次上门合同签了,我们没有拿合同,村领导说三之内和邻村的钱一样,但合同里没有写,现在我们不想卖了,怎么?/p>

·合同未到期,店面改房东,租凭人如何申请债权?
  我所租凭的店面属于某企业,签订了五年合同,可现在只经营了不到一年,企业破产,政府拍卖后,新房东要求收回店面,剩余的房租需我们申请债权,可我们的装修费用却不提,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债权呢?

·债务要平分吗?,我朋友,我朋友,她不幸福,想离开她的家庭,可是结
  我朋友,她不幸福,想离开她的家庭,可是结婚后,欠下了14万债务,这样债务一定平分还吗

·债务,有人欠我钱,有人欠我钱,我想起诉他是在他的户口所在地
  有人欠我钱,我想起诉他是在他的户口所在地吗、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已经分居
  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丈夫不想离婚,而且在外面跟别人借钱,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婚前财产是否也要拿来还债呢?要是这样女方该怎么办呢?

·合同债务,08年签的合同(朋友代签)
  08年签的合同(朋友代签),10年施工并完成,工程款只收到15%,对方一直推说没钱,有录音,最近不接电话了,我可以起诉他吗?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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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债务清偿的顺序
      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2.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


  • ·合同的转让的法律定义
      合同依法成立后,订立合同的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合同按照转让的是权利还是义务不同,可分为“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承受”三种形式,《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应当是:&n


  • ·债权转让的限制问题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其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取决于债权人的意志和自由,《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只要权利人行使权利合法即可。      可是债权转让还是有所限制的,一般要考虑一下几个方面: &nbs


  • ·非诉讼方式追债的运用
      非诉追债的常用方法1、通过立刑事案件的方式。与当地经济侦察大队密切配合立案;2、电话、传真、Email方式;3、直接上门;4、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律师函;5、悬赏追债、网上公告、登报方式从债务人商业信誉角度施压,注意避免侵权;6、通过取得债务人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联的金融部门、7、运用经济抗衡、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


  • ·在什么情形下合同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179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合同不得转让:    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其中包括具有特定当事人的合同和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不得转让,那么,这个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约束力的。  


  • ·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能否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二人出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即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在此情况下,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 ·有效的合同转让需具备的要件
      合同转让要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合同的转让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基本前提。    第二,必须由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的转让必须由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该协议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或可撤销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


  • ·公司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


  • ·合同转让纠纷诉讼当事人
      合同的转让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拆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n


  •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账户与公司股东账户之间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股东对此无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令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隐瞒、谎报军情罪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军人故意掩盖军事情况,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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