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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余杭区瓶窑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余杭区瓶窑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余杭区瓶窑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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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租房押金,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
  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租的房子没能到期就得先走,合同签到2012年3月份,我房租交到2011年1月份有押金500,房子是一个二房东很不好说话,我说我转租出去,他不同意,押金还不返还,我剩余房租可以不要我只要求要回押金二房东也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错判后假释可以要国家赔偿?
  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话,要怎么论述其理由?

·房屋拆迁,你好,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
  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现我父母家房屋要拆迁,我父母把其中一部分房产给我弟弟,全家同意,我弟弟在拆迁中能享受什么样的权利?请指点。

·托管户口能否领结婚证,我是武汉的大专毕业生
  我是武汉的大专毕业生,毕业时户口在武汉人才市场中心托管着,现在想领结婚证,不知道是否能领?

·一套房子卖两家,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
  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而我们两家都有合同,另一家收到进户钥匙,有了进户手续,我们才知道,我家应该进行哪些法律程序,起诉哪方?

·疑问???,律师您好:我与老公闹离婚分居一年
  律师您好:我与老公闹离婚分居一年,因担心离婚对孩子伤害太大,至今拖着没离。现在能否挽回婚姻还不确定。现我单位开会宣布给每位职工盖房分房一套,我担心婚姻没挽回房子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这套房子是在房产证发下来时算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单位盖房前要职工交钱时算我的财产?还是单位要我填”申请住房表“时就算我的财产?还是房子动工就算我的财产?

·工资问题,我在一家私立的医院上班
  我在一家私立的医院上班,刚好一个月,我现在不想干了,他们不给我工资,说辞职要一个月前写辞职信,可是我现在才是试用期,现在要怎么办,能拿回工资

·房产纠纷?,结婚一年多,结婚一年多,老公死了。我和小孩能得到房产
  结婚一年多,老公死了。我和小孩能得到房产吗?婆家不让我和小孩住怎么办?

·经济补偿,我想问一下,我想问一下,厂关闭了厂家给我5加一的补偿
  我想问一下,厂关闭了厂家给我5加一的补偿和6000元的签字费,我做了9个月,这样拿法可以吗

·大家好,老婆昨天去化妆品店买化妆品因为和店员发生口角被打
  老婆昨天去化妆品店买化妆品因为和店员发生口角被打。头发散落一地。脸被抓伤,别的倒是没有大碍那个店员脸也有少许抓伤。请问店员和化妆品店都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公婚前按揭买的房子
  老公婚前按揭买的房子,首付11万,还款2年后我们结婚就一起共同还款。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怎么分?

·老板不给回家‘
   你好,我岳父母二人几年前在南京给人看工地。今年身体不好要回家,老板不肯放人。还说不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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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由另一方单独留守家中照顾子女和老人的情况,当事人如果有初步证据


  •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应在哪儿办理?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在内地公民之间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扶养和财产作了妥善的处理),并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只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 ·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


  •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人民法院亦不对此作出承认的认定。一、请应提交的文件及内容:(


  •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和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婚姻大事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认为无效。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


  • ·婚姻法对再婚生育的一些规定
          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死亡的,可以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        第十一条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


  •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法院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而签订的特殊协议,对协议双方的婚姻、子女抚养等重大人身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协议,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不属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约定管辖。离婚纠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但是,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做了有


  •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


  • ·离婚协议的几种无效约定
          一、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分割。在对财产分割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他人财产。否则,在无所有权的情况下分割他人财产的约定就会无效,而其他财产的约定依然有效,很容易导致对其中一方的不公平。    二、离婚后几年内不得再婚的约定《婚姻法》中


  •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包括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抢夺


  •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倒卖车票、船票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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