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级 1850
  
  
  初级 1400
  
  
  级 1400
  
  二、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计数
  
  1.领做早操:0.5教分  
  
  2. 领做课间操:0.5教分   
  
  3. 组织课外文体活动:0.5教分/小时   
  
  4. 组织校运动会:0.6教分/小时   
  
  5. 出差:10教分/周   
  
  6. 指导教师:0—12教分/学期   
  
  7. 编写教材或教学资料:1教分/1000字   
  
  8. 出卷:2教分   
  
  9. 改卷:2教分   
  
  10. 教师每月教学分超过50分的,每过1分增加5元绩效工资。
  
  三、年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条件
  
  
  1.扩大教师各档次工资差距   
  
  2. 绩效工资与业绩相挂钩  
  
  3. 绩效工资应该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 将绩效工资纳入教师工作系统中。
  
  四、年教师工资组成  
  
   除了绩效工资,教师工资还包括基本工资、教龄工资、津贴等。
  
  1.基本工资: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4200元,大专教师4800元,大学教师5500元   
  
  2. 教龄工资:80元/年   
  
  3. 可是工资:按劳取酬   
  
  4. 绩效工资:一般占工资的10%左右   
  
  5. 特优津贴:优秀教师享有。   
  
  6. 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教师享有补贴,占工资35%左右。
  
  五、年教师退休工资新标准
  
  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1.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三)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1、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3、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四)
  
  1、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2、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了解到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的标准是什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是一种新的制度改革,提高了教师的工资待遇,也调动了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目前这种工资制度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广,是很好的改革创新,若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新员工的试用期是入职吗?
      往往现实中许多公司都会设置试用期,用来考核应聘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以及能胜任工作要求。但新员工的试用期是入职吗?实际上试用期与正式入职后的工作期有着较大区别,最大的不同在于是否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入职合同。今天我们来看一下试用期和入职的区别。 试用期与正式入职不是一回事 试用期...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使用说明有哪些?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


·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一、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只要不超守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都是属于合法的。 第一个违约金的数额在工程开始之前就应该由双方商定好。如果双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并没有商量违约金,那么就算是工程逾期了也是拿不到违约金的。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不会比合同所规定的金额高。 第...


·安徽省关于工伤认定的法规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员工申请工伤理赔的必经程序,只有前期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员工才可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不过许多劳动者由于平时对工伤规定了解不多,因此对于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工伤认定的程序都不太了解。那安徽省关于工伤认定的法规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工伤认定办...


·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法律在保护者每一个公民,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在工伤认定还要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来保障自己能够得到应得赔偿,那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


·团伙诈骗员工如何认定?
      团伙诈骗员工如何认定?团伙诈骗员工的认定可以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是否在犯罪事实的实施过程中直到辅助或者次要作用来进行认定,起辅助作用是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是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的话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具体来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


·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最近一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重点强调了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换言之也就是在不断的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那么劳务派遣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务派遣单...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收费? 农民工经常会碰到工资被拖欠的事情,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收费? 农民工经常会碰到工资被拖欠的事情,如果想走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话,最好能请个律师代理案件。因经济困难请不起的话,也不要担心,当事人可以尝试申请法律援助,经过批准的话,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会委派律师帮助其维权。那么,法律援助的律师会收费吗?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


·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一、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