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都会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注销的,那么,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一、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他项权利证及其他的作用。他项权利证是你用房屋做抵押贷款或者民间借资时,由房管部门为银行或者你的出资人做的权利证明,此证的作用是,在你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偿还给你的出资人时,对你的房屋进行处理的权利。他项权利证,是房产部门下发的,一般都押在你贷款的银行或者民间借贷者那一方,以确保债权人的资金保证和安全。房子的权利人就变成了银行或者民间出资者,你无权独自对房子做任何处理(出租或出售),如果你每个月都按照借款合同上的要求按时足额还钱给银行或者出资人,那么这个证就没用,只有在你还不上钱的时候,银行或者民间出资人才依照此证,证明他有处置你的房子的权利,一般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你的房产,所得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或者民间借债人一方,超出的部门归你。不足部分按照新的约定你继续偿还。明白了这两个概念,你的事就知道如何解决了,只有在你准时足额的偿还了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贷的资金以后,才能由银行或者民间出资方到房产部门解除抵押权,最后才可以将他项权利证注销,房权此时才能回归你的手里
  二、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知
  1、 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2、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他项权证》;(2)《房屋所有权证》;(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3、 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 管理收件 审查、审批 注销 解除冻结4、 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三、房屋他项权证注销
  事机构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办理条件申办对象产权人申办手续1、房屋他项权证;2、产权人身份证。3、注销登记申请表在注销他项权证之前,首先您应该知道,注销他项权证的前提是双方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就比如说所欠银行的贷款已经全部结算完毕以后,可以由银行,到房产部门对抵押权进行解除,解除抵押权以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管局注销他项权证就可以。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已成为现代家庭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因三观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在过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许多的家庭纠纷就与房屋的继承相关。其实只要明确了继承人的顺序,清楚我国关于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这种问题就不难解决了。再婚后的财产继承也充满争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一、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
      购买的房产还是最终发现无法过户的话,对于购房者而言简直就是噩耗,毕竟办理不下来过户,意味着自己支付了房款之后,最终却无法从法律上面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作为购房者在购房之前最好就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是否对装修的部分进行赔偿需要看当时租赁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无特殊约定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会被要求恢复原样。这就要求我们租房者在租房前如果有装修意愿,一定要与房东协商并达成纸质约定写到合同里,只有合同中的条款才对双方有约束力,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不...


·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我国的法律规定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因此房屋的交易需要经过过户手续,那么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实现债权时,享有抵押权的担保债权优先于其他未设定抵押权的普通债权。房产有贷...


·农村房屋买卖定金退还案例的情形,不适用罚金的情形
      支付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在债务人实际履行债务时可将定金直接当做需支付债务的一部分。若债权人违反了应该履行的义务时,会出现定金退还或者是罚双倍定金的惩罚。在买卖合同中,那些情形是在农村房屋买卖定金退还案例中会出现的呢? 一、房屋买卖定金退还纠纷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离婚的人数又不在少数,通常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法律的手段再进行解决问题,离婚房产的分割有时候会给与子女,在过户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