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和员工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都要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等到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是否决定与员工续签,都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决定续签的话,一般公司都会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的,前期出具通知书,员工个人也可以有一个考虑的时间。
  
  一、劳动合同续签通知的内容是什么?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本人)决定继续与你(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本人)。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续签劳动合同的回执要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拿到。
  
  二、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都是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发给员工本人的,在续签通知书当中交代清楚续签的时间区间地点就可以。当然是否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也是有权利做决定的,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区别于第一次签劳动合同时候的情形的,首先就不得在合同当中约定试用期。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一、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②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判竞争的激烈...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简单的入职协议代替试用期时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集思广益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在我们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申请工程发包,这样更加利于我们选择更好的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可供您参考一下。一、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 一、辞职员工分类 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时做出的决定。 2、公司辞职员工,是指公司在对员工考核中,发现其不足,以及不适合公司要求的情况下,以及该员工在对公司利益损害的情况...


·大家都清楚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
      您都清楚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保险的。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进行雇佣员工的时候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总会有些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不签订,所以到底企业员工签劳动合同有用吗?具体能够享受到什么样的权利或者福利您一起跟着我们了解看看。 企业员工签劳动合同有用吗? 有用,签订劳动合...


·对于员工被拘留算旷工吗?
      对于员工被拘留算旷工吗?不算旷工,但是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单位停发工资完全合理合法,并且一旦犯罪嫌疑人被认定罪名成立,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可以由劳动合同来证明,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自己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来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


·不续签工厂合同到期赔偿吗?
       工厂合同到期赔偿吗,依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劳动者拒绝与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不支付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


·恢复劳动关系之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恢复劳动关系之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当用人单位发现所聘请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且不同意调离到其他岗位上时,通常会请执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选择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获取赔偿金,也可以拒接解除劳动关系。若其选择后者,劳动者需要需求法院的帮助,但在恢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