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的购房者因为一开始没有认真考虑,就贸然的去买房了,而签订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有的购房者因为一开始没有认真考虑,就贸然的去买房了,而签订了认购书甚至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觉得房屋不好又想要退房。但毕竟不会允许购房者随意退房的,那究竟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开发商退房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开发商退房
  1、无证售房,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购房者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2、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状况,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3、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合理期限仍不能交房,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4、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如果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的,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经过规划部门批准需要书面通知购房者,没有通知的,购房者也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5、商品房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需要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不能仅凭购房者主观判断。另外,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6、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当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时,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7、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以上就是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几种情况,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可以退房的情况,怎么收集证据,对购房者而言都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建议购房者最好咨询律师后再办理退房的问题,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买房后退房的流程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果协调没有结果,再选择诉讼。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买房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买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买房者的借款合同。开发商支付买房者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买房者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买房者月供及利息支出。若买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买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买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至此,买房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买房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买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要么是符合法律中规定的退房情形,要么是满足了双方之间约定的退房情形,否则的话购房中要求退房的行为就会构成违约,即使最终可以退房成功,但此时也是需要向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就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等。
  
  
  


·怎么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该如何过户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纳的档位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有关。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怎样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


·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房产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
      当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故时,由于很多人对于继承人相关知识的匮乏,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房产继承便出现纠纷,此时你又该如何应对呢?那么,你知道继承人的条件是什么吗,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呢?请带着这个疑惑,为您解答。 一、房产继承的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


·公司做假房担保抵押骗贷是不是犯罪?
      公司做假房担保抵押骗贷是不是犯罪? 一、如果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的,欺骗个人的,构成诈骗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抵押,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又因为房产抵押贷款的数额不小,又符合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司法实践中,很...


·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通常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共有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了。那您知道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


·北京租房多少钱?
      现在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农村和二三线城市的年轻人有往一线城市集中的趋势。一线城市的机会多,发展空间也大,但相对来说,租房的价格也更高一些。那北京租房多少钱?我们将为您提供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北京租房多少钱 在北京租房,租金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北京为国...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如何才能以较快的完成商品房过户,商品房过户时限和违约责任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有些时候使用赠与的手段简单便捷,而且所需承担的费用也不是很高。如果是从商家手里买房,那么就要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买卖过户的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