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代位权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具体为: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1、所谓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不享有合法债权,代位权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基础。
  2、所谓债权必须确定,是指债务人对于债权的存在以及内容并没有异议,或者该债权已经经过了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债权。
  3、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主张代位权。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意味着债务人不仅应当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而且此种权利必须到期,因为没有到期,则谈不上怠于行使的问题。
  所谓怠于行使权利包含两重要素:第一是处于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第二是债权人具有懈怠、不积极的主观因素,两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必须主客观同时考察才可。事实上某人拥有债权,并非一旦到达履行期就必须立即行使,否则将被视为懈怠。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就是给权利人以充分的时间来自由行使权利,我们每个人对权利的这种自由必须尊重。债务人未能及时行使权利可能有多种原因,如可能正在秘密收集证据,为起诉次债务人作准备等,这不能说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因此主客观皆具备才具备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二、债权人怎么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合伙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综上,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其实代位权的行使会影响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交易,所以在行使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另外,在行使代位权时会涉及到部分行使费用,这一费用该由谁来支付呢?对于这些比较专业的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行使。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借条的重要性,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因此在签订了借条之后,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对此,本站债权债务专家陈志群律师提示:请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原因很简单...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一、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这种事情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的人不用担心,但是难免会发生对方就是没钱拖欠您的贷款的时候了,那么您实际上可以向法院提交拖欠货款诉讼状起诉对方维护自身的权益的。拖欠货款诉讼...


·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是怎样的
      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是怎样的 一、保证合同可以设定违约金条款 保证合同虽然是依从于主合同,但其仍然是独立的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对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使用,发行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二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


·民间借贷起诉了不还钱怎么办
      民间借贷不还钱可以起诉解决,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起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也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有无证据...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此时一定要把握住诉讼时效,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案件就不会受理。而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对民间借贷...


·债务没用到家离婚对方承担吗?
      债务没用到家离婚对方承担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


·一方用夫妻共有财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方用夫妻共有财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行为是否合法?1、一方用夫妻共有财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行为一般是不合法的,个人婚前债务,原则上就是个人偿还,配偶一方没有义务共同承担其婚前个人债务。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可能转化为共同债务,例如个人婚前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