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
  
  按照我国法律未满十八周岁,不能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规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二、领结婚证要带的材料有哪些?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纪是男方需要满22周岁,女方需要满20周岁,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答出一个确切的答案,18周岁肯定是不能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即使举办了结婚仪式,这种婚姻关系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18岁实际上心智和各方面都不够成熟,这样并不利于构建一个和谐的婚姻关系的。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所以,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而军嫂也是十分受您敬佩的,她们或许会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而放弃很多很多。但是,也有的人会问到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婚姻法》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要是确定好房屋需要给另一方的话,那此时就需要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尽快的将房产过户给对方,以免日后产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但如果离婚之后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一般有: 1、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 2、要将抚养费明确。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上海市抚养权公证应该怎么做?
      在上海,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应该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将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归属确定好。子女抚养权一旦确定,在特定情况下还是可以变更的,为了稳妥起见,双方应该就变更抚养权进行公证。那么上海市抚养权公证应该怎么做?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上海市抚养权公证应该怎么做? 根据...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夫妻中有相当多是“冲动型离婚”,有些夫妻在一个月内结婚、离婚、复婚。我们希望夫妻都能多一些冷思考,作出理智的选择,逃出离婚的“围城”。关于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的问题,为您解答。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很多夫妻都认为,分居的时间很久了,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了,其实不然,我国...


·如何计算上海孩子抚养费负担数额?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我们是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费进行一定的约定的,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对方的收入的状况。那么,您知道上海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上海地区的抚养费的数额的计算方法以及给付发期限的...


·重婚了有什么解决办法?
      重婚了有什么解决办法?1、第一,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由原配偶自诉请求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原配偶受强制或涉及利害关系没有提起诉讼而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离婚前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