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当代社会,抚养孩子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自己所缴数额过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二、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说,作为一个具体的金额,抚养费是可以根据情况酌情减少的。而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与否,要结合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当地的普遍经济情况和抚养费的标准来具体分析,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正规流程进行起诉。
  
  
  


·离婚后可以一个人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可以一个人抚养孩子吗?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是对孩子来说非常关键的,有些狠心的父母为了给自己减少负担都不想抚养孩子,但是就算再怎么不想,也是必须要抚养的,因为这是法定的义务,关于离婚后必须一个人抚养孩子吗这一问题,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


·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
      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一、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 ?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将被或不被认定为家庭暴力:1、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构成家庭暴力。2、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3、争吵过程中的、偶发性侵害不构成家庭暴力。4、互殴不构成家庭暴力。5、精...


·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项法律规范,要求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审理案件。但尽管如此,就司法实践来说,依旧存在着判死刑终获无罪等冤案,此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该如何请求得到国家赔偿呢? 一、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


·夫妻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
      在找律师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此时律师并不能影响实际打官司的时间,一般法官会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时间进行审理,而作为律师要做的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那通常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 ...


·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协议离婚不成时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呢?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这是很多选择诉讼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是对当事人意愿的表示,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里面的每一个内容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律师陪同签订离婚协议时的相关经验,我们一起来看看签订离婚协...


·非法同居子女该由谁抚养我们一般称非法同居所生子女
      非法同居子女该由谁抚养我们一般称非法同居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父母对其有抚养的义务,那么,非法同居子女该由谁来抚养呢,请继续看下文。(一)一般同居关系下非婚生抚养权的确定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


·一、抚养费的变更增加的条件?
      一、抚养费的变更增加的条件有哪些《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


·不可以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对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也是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双方属于近亲的不允许结婚登记,但很多人其实都搞不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不可以近亲结婚的范围都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不可以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