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当代社会,抚养孩子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自己所缴数额过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二、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说,作为一个具体的金额,抚养费是可以根据情况酌情减少的。而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与否,要结合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当地的普遍经济情况和抚养费的标准来具体分析,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正规流程进行起诉。
  
  
  


·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界定?
      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界定?界定方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妇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原居住地且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能提供在夫方未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证明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嫁入的妇女,离婚、丧偶后不再婚,本人户口保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都应该界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给孩子,只能双方都同意才能赠与给孩子。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到法院诉讼离婚,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上,但法院也不能随意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出现一些情况的,法院必须判离,那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


·夫妻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


·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若男女结婚之后很快又离婚,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但要是离婚时没有一起生活过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一般是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担问题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提起诉讼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


·一、离婚诉讼中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中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


·一、离婚后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后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