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收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收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抚养是指长辈对晚辈的生活上照顾抚育、经济上资助扶持的权利义务关系。抚养有自然人抚养和社会机构抚养两种形式。收养与这两种形式的抚养都有所不同。(1)收养与自然人抚养所谓自然人的抚养是指由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保护和教育责任的行为。自然人抚养与收养的不同表现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除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外,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的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的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有抚养的义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可见,除了父母之外,抚养还有较为广泛的主体,但这些抚养人的抚养都是附条件的。而收养是专指因收养行为而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人仅限于养父母,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2)收养与社会机构抚养所谓社会机构抚养是指由国家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对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行的养育。社会机构抚养与收养的不同表现为:第一,法律依据不同。社会机构抚养是依据有关行政法规而作出的社会福利性措施;而收养是依据收养法的规定而进行的行为。第二,行为性质不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可以产生社会福利机构对儿童的监护关系,但不是亲属关系;而收养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第三,成立的条件和形式不同。社会福利机构无需经过其他机关的同意,便可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自行决定接收并加以抚养;而收养属于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成立。第四,导致的后果不同。社会福利机构依法对被接收的儿童履行抚养、教育、监护职能,与被抚养儿童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收养导致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转移,原生父母的抚养义务由养父母继续承担。对于别人的同情也是我们人类得以生存的一个原因,您互相产生共情并一同活下去也是一种温存的表现,社会中的孤儿也需要您收养与抚养,给予别人一份温暖。那么关于收养与抚养的问题,如果有相关方面的疑惑,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来寻求法律援助。得到最为正确的答案。
  
  
  


·脑瘫儿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
      脑瘫儿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是由子女对抚育费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的。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规定只归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
      当我们的行为有损于他人的权益时,就需要依法进行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他们必须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就如对公民的财产利益受损部分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国家赔偿法》 1...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被告不接传票,我们可以留置送达,什么叫留置送达呢?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


·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
      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有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产生争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往往是在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处理的首要问题。那么,离婚有两个小孩协议离婚怎么算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抚养权问题的资料,供您参考。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不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子女成年之前生活、教育、就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金额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照收入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则依据当地的人均收...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众所周知,抚养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利,也代表着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是,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抚养权归属也要依照法律分配,夫妻双方也要按法律履行义务。那么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况,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


·婚姻家庭编全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子的?
      婚姻家庭编全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子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家庭编规定了有关婚姻、收养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


·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
      随着二胎时代的到来,许多家庭都生育了两个孩子。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就会有“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这样的问题出现了。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打击巨大,如何在离婚后尽量减少对两个孩子的伤害是父母和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决定时都应考虑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进行判决的。二、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