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每个工作人员都会无时无刻都会面临着意外,若是一不小心意外来临,那么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当意外降临到你的身上作为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相信其一定会对于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意外而负责,保障劳动者们的权益以及给予劳动者们相关的补偿,所以劳动者需要知道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或者亲属)应当及时申报。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经过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的名称、单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应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综上所述,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已经经过上面而阐述出来。虽然申请工伤认定的手续非常的繁琐,但是为了能够使得我们能够成功的申请到工伤认定,从而保障我们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的利益,我们需要认真的填写相关资料以及带好急需的材料以保证事情有效的进行。
  
  


·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久下来结果
      法律中规定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才行,否则认定机构就可以不受理申请。当然,在受理了申请之后,往往当事人比较关系工伤认定一般多久下来结果。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久下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


·未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1、与老板协商解决;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以上的可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一、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此时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当然,主体不同具体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克扣工资责任有哪些,克扣工资怎么办?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克扣工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而根据实际需要,难免会与一些职员解除劳动关系。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


·一、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一、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


·一、离职劳动合同未解除有什么后果?
      一、离职劳动合同未解除有什么后果? (一)劳动者交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