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分割房产时,经常遇到特殊情况:不直接分割数套房产,而是对房产进行估价后,甲方获得房产,乙方获得甲方给付的部分房屋钱款;甲乙双方将房产估价后卖掉,直接分割钱款。此时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显示了一般的评估费用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收费要根据房屋的价值来分档收费。
  
  一、房产评估费分档计算如下
  
  1、如果所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以下或者100万以下的部分,则评估费按照房产总价值的5%进行收取。
  
  2、假如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1000万的,则1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2.5%进行收取。
  
  3、再甚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0—2000万的,则1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1.5%进行收取。
  
  4、更甚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2000—5000万的,则2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8%进行收取。
  
  5、如果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5000—8000万的,则5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4%进行收取。
  
  6、假如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8000-10000万的,则8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2%进行收取。
  
  7、如果所需要评估的房价的总价值甚至高于10000万的,则10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1%进行收取。
  
  将上述的全部费用进行合计即所谓的房屋评估费用,这是一个计算有些负责的费用。需要仔细对待。
  
  二、评估过程
  
  (一)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估价业务是指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是房地产估价的先决条件。
  
  (二)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无论从何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要就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价收费问题与委托估价方沟通和协商,予以明确,并签订合同,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1、明确估价目的
  
  所谓估价目的,是指为何种需要而估价。估价目的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类型,也决定了估价的依据,是实施房地产估价的前提条件。受理估价的具体目的主要包括:
  
  (1) 市场行为:买卖、租赁、转让、抵押、典当、保险、拍卖等;
  
  (2) 企业行为: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上市、兼并、破产清算、承包等;
  
  (3) 政府行为:农用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课税、拆迁补偿、作价收购、土地使用权收回等;
  
  (4) 其他:继承、纠纷、赠与及可行性研究、他项权利造成的房地产贬值等。
  
  任何一个估价项目都有估价目的,并且只能有一个估价目的。
  
  2、明确估价对象。
  
  明确估价对象即明确待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3、明确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是指决定房地产价格的具体时间点。由于同一房地产价格随时间而变化,所评估的房地产价格,必定是某一时点的价格,而并非只是一个纯粹的数字。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估价时,必须明确估价时点。否则,在估价过程中,有关参数的选择、调整幅度的确定等将无法进行,其估价也将毫无意义。
  
  4、明确估价日期
  
  估价日期是进行房地产估价的作业日期。估价日期的确定也意味着明确了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因为,估价作业日期的止日期一般即为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
  
  (三)签订估价合同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应签订委托估价合同或协议。
  
  (四)拟订估价作业方案
  
  为保证估价工作高效率、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估价目的、待估房地产基本情况及合同条款,估价方应及时拟定合理的估价作业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②拟调查收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③预计所用的时间、人力、经费;④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
  
  (五)搜集、整理估价所需资料
  
  估价资料是为应用估价方法、作出估价结论及撰写估价报告书提供依据的,因此,估价资料是否全面、真实、详细直接关系到估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房地产估价资料一般包括下列四个方面:
  
  1、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主要包括:统计资料、法律法规资料、社会经济资料、城市规划资料等。
  
  2、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主要包括:市场交易资料、交通条件资料、基础设施资料、建筑物造价资料、环境质量资料等;
  
  3、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4、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收集估价资料,其来源主要有:
  
  1、委托估价方;
  
  2、实地勘察;
  
  3、政府有关部门;
  
  4、房地产交易市场及有关中介机构;
  
  5、有关当事人;⑹专业性刊物。
  
  (六)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实地查勘是指房地产估价人员亲临现场对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进行实地考察,以便对委估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等具体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和客观确认。
  
  通常,委托估价方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人陪同估价人员实地查勘。在实地查勘过程中,估价人员要事先准备已设计好的专门表格,将有关查勘情况和数据认真记录下来,形成“实地查勘记录”。完成实地查勘后,实地查勘人员和委托方中的陪同人员都应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并注明实地查勘日期。
  
  (七)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待估房地产估价对象、估价目的和资料的详实程度,就可正式确定采用的估价方法,然后,采用相应的估价方法进行具体计算。
  
  (八)确定估价结果
  
  估价结果的确定过程,是使评估价格不断接近客观实际的过程。不同的估价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考虑对房地产进行估价的,因此,用不同估价方法对同一宗房地产进行估价,其计算结果很自然不会相同。估价人员应对这些结果进行分析、处理,以确定最终估价额。
  
  (九)撰写估价报告
  
  估价人员在确定了最终的估价额后,应撰写正式的估价报告。估价报告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履行委托估价合同的成果,也是估价机构所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文件,同时又是房地产估价管理部门对估价机构评定质量和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十)估价资料归档
  
  完成并向委托人出具估价报告后,估价人员应及时对涉及该估价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这将有利于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断提高估价水平,同时也有助于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估价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和考核,还有助于解决以后可能发生的估价纠纷。
  
  整个工作程序完成一般需要三至四天。
  
  但不够具体。只对费用进行了分档规定,分档从一百万以下到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房产,分别收取的费用按照百分比来计算。进行房产评估时,建议找正规的机构或寻求法院律师的帮助,以免上当受骗。估价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明确房屋各项条件和当事人情况后,估价人员会和当事人签订估价合同,制定方案。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老人遗产房子如何处理?
      一、老人遗产房子如何处理?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子是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居高不下的房假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也有人开始购买二套房,各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是很严格的,在一线城市上海,对于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目的就是管控房价,防止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具体的如何认定二套房,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上海二...


·离婚房子能不能给孩子?
      在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因为婚后生活不和谐,双方性格差别大,最后会选择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申请离婚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财产分割,不能独自侵占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也很关注对于房产的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离婚后夫妻双方是否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呢?我们在下文详细回答了离婚房子...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


·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而且是房屋价值越高、面积越大,那此时交纳的税费数额就会越多。因此,实践中,有的人为了避税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但需要注意这种方式下避税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所谓...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公租房财产是不能分配的,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二、公租房政策特征公...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贷款此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为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购房违约金赔偿是没有最低的标准的,只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同意即可,但是是有违约金是有最高的标准的。1、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过期后仍然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农家乐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